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 愿“好人法”让好人不再难当

发布时间:2014-01-05 11:26 | 来源:人民网 2013年07月10日08:58 | 查看:1176次

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近日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将为“活雷锋”撑起一把保护伞,诬告陷害救助人将担责。(7月9日《人民日报》)

数十年来,雷锋精神激励着我们几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不但传遍了中国大地,而且还走上了世界30多个国家,人们呼唤雷锋精神,社会需要雷锋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更需雷锋精神。

然而,现在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学雷锋好心助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2006年11月20日,南京小伙彭宇扶一位跌倒的老太,反被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他是“肇事者”。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告上法庭。如此等等,举不胜举,

“好人难当”的尴尬带来了怎样的后果?2012年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悦悦在过马路时惨遭一辆面包撞倒并两度碾压,之后又被其他经过车辆碾压,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路人却漠视。悦悦躺在那里痛苦挣扎,先后路过的十余人离悦悦仅1米之隔全都当作没看见,甚至连个打电话报警的人都没有。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这就是好心救人反被诬陷所带来的恶果。见义勇为学雷锋者受打击不仅是金钱上的损失,更是对精神、心理的重击。当面对一个被汽车撞倒的儿童、青年或老人,出手救助的本能变成一种意识——利弊判断,人性中善良美好的内涵被掩盖,人性的沦丧让人心寒,谁还敢伸出援助之手,社会的冷漠让人窒息。

在美欧一些国家,都确立了“好撒玛利亚人法则”,立法保护施救者。“好撒玛利亚人”出自基督教文化,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类似我们常说的“活雷锋”。“好撒玛利亚人法则”的具体条文在各国(各州)并不完全相同,但它们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目的是让好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的出台给好人撑一起把“保护伞”。保护了救助人的利益,消除了好人做好事的顾虑,对于鼓励人们发扬救死扶伤、扶老携幼的“雷锋精神”有着一定的积极的意义。我们期待,类似的法规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建立和完善,以拯救我们自己被碾压了的道德底线,也让好人不再难当。(朱海滔)

(责任编辑:丁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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