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07 09:19 | 来源:羊城晚报 2012年12月06日 第A03版 | 查看:2523次
汕头“12·04”纵火案告破,26岁疑犯7小时落网,供认与老板结怨而实施报复
疑犯刘某云在接受审讯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王漫琪
12月4日下午,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文胸作坊发生一起纵火导致14人死亡1人重伤的事故,4日22时,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在普宁市被汕头警方抓获。该案件从案发到破案不到7小时。经审查,刘某云因被作坊老板拖欠工资结怨,蓄意闯入厂内纵火报复,酿成14死1伤惨案。
视频追凶 黄衣男拎汽油罐纵火
4日15时30分,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文胸作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13台消防车和84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扑救,火灾于15时55分被控制,16时30分被彻底扑灭,但这场大火造成了14死1伤的惨痛后果。
发生火灾时,该文胸作坊里面共有27名工人,包括业主有30个人在火灾现场。除15人成功逃生外,15人被困,皆为该作坊的员工(除1名男性外,其余为女性),其中14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据了解,死者均是吸入浓烟窒息死亡。
在灭火救援过程中,潮南公安、消防部门发现了一些疑点:起火点就在一楼楼梯转角处,火场火势燃烧异常凶猛,蔓延情况非常快。据办案人员现场勘查,火场附近发现有残留汽油的塑料罐,存在外来助燃物的情况。警方初步判定有人为纵火的重大嫌疑。
事故发生后,汕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江楷鑫立即指示成立了“12·04”专案领导小组,抽调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潮南公安分局、潮南消防大队成立灭火抢救小组、业主及工作人员调查小组、外围群众走访组、视频资料调取组开展救援、侦破工作。广东省公安厅也专门指派相关技术人员赶赴陈店指导工作。
警方从该作坊周围调取视频资料,结果在临近发案时间的视频中发现:案发前有一名穿着黄色上衣的男子匆匆忙忙走进作坊,手里还拎着一个白色的塑料罐,该男子冲出来后,该作坊就迅速冒出浓烟。经作坊业主指认,该男子正是其作坊的工人刘某云,他有重大放火的嫌疑。
专案组随即对出入陈店及周边镇的湖南长途车辆进行排查布控,并在周边村镇进行地毯式搜查。在省厅、市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很快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在普宁市梅林镇现身的线索。专案组立即派出警力赶赴普宁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在一家小旅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云。
案件探因 嫌犯因欠薪放火报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云(26岁,湖南攸县人)交代:他到普宁人邹某璇开设的文胸作坊打工至今约一年的时间,主要是负责文胸压模定型工作,平时以计件支付工资,月收入约3000多元人民币。其与作坊老板矛盾积压已久,主要是老板陈某鹏(邹某璇的丈夫)平时结算工资时经常少算给他,至今仍欠工资3000元。案发几天前,他向陈某鹏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但陈某鹏以1000件原料欠缺为由,要求从其工资里扣掉500元,致其心存怨恨。
12月2日,刘某云因身上无钱花,萌发报复陈某鹏的念头。12月4日上午,刘某云发信息给陈某鹏,称“钱你要还给我,否则,你就算逃过今天也逃不过明天”,但陈某鹏没有回复;随后刘某云又先后拨打了两次电话给陈某鹏,但是陈都没有接听。
当天中午吃饭时,刘某云因未能追讨到被拖欠的工资,越想越生气,心中的怨气进一步升级,更坚定要报复的念头。于是,刘某云先到一小卖部买了两个打火机,到一商店买了一个白色的塑料罐,又到加油站购买了40元钱汽油,再乘坐三轮摩托车回到文胸作坊门口处下车。
下车后,刘某云提着汽油罐进入该作坊内一楼,将购买的汽油喷洒在作坊内的海绵及地上,从一楼往二楼方向一路喷洒,当其喷洒到二楼楼梯时听到楼上有脚步声,于是匆忙将装有汽油的塑料罐扔在现场,跑到一楼门口,用打火机点燃喷洒过汽油的海绵,然后逃离现场,火势随即蔓延。
事故处置 15工作组一对一善后
该起火灾事故引起广东省、汕头市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朱小丹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领导也连夜赶赴潮南指导处置工作。汕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事故扑救、处置和善后工作。
目前潮南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12·04”陈店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5个善后工作小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全力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抢救在医院的伤员。目前,1名伤者病情稳定。14名遇难者家属已全部赶到潮南,善后工作小组已与他们对接上,正全力做好抚慰工作。
对于从火场中逃生的幸存员工,当地政府也及时做了妥善安置。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根据幸存员工反映的被作坊老板拖欠工资等情况,潮南陈店镇相关部门承诺先行垫付发还全部被拖欠工资,并协调工人尽快领回被警方封存的生活物品,同时一次性给予每位员工500元的生活补助费。
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疑犯刘某云诉说“纠结”和“忏悔”:
5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在潮南区公安分局审讯室见到刘某云。瘦削的身材,26岁的年轻面孔透出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淡定。讲起与作坊老板的纠葛和纵火经过,他自称“一点都不害怕,也不后悔”,但对那么多工友被烧死,他又感到后悔和内疚,“我当时只想报复老板,破他的产,没想到会烧死人。”
因为家庭贫困,刘某云读完小学就来到广东打工,一直在潮汕地区打工,至今已近10年。他自嘲说,自己没有文化,现在一个月能赚3000多元就很满足了。然而,12月4日下午他亲手点燃的一把大火,葬送了14条无辜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罪恶的不归路。
羊城晚报:你和老板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刘某云:因为文胸定型的原料出现欠缺,老板怀疑我把原料搞出去卖掉,还怀疑我和负责报数的人合伙假报数,赚他的工钱,要我解释清楚。这侮辱了我的人格,我没有做错,没法解释。他(老板)因为这样要扣我500元,我很生气。我的工资是我应得的血汗钱,不应该扣。
羊城晚报:你怎么会想到要放火?
刘某云:(放火前)我曾带了两把刀去找老板,想着如果见到他我就动手搞他,我敢进去就没打算出来,但没看到他人。后来我越想越气,就买了40元钱汽油,就做了。
羊城晚报:你报复的目的是什么?
刘某云:我就是想破他的产。
羊城晚报:做这件事,你知道后果吗?害怕吗?
刘某云:我知道后果就是把自己搭进去,但我一点都不害怕,也不后悔做这件事。
羊城晚报:听到烧死了人,你怎么想?
刘某云:就想找瓶农药喝下去,解决自己。
羊城晚报:你一把火导致14名工友丢了性命,你不后悔吗?
刘某云:后悔,我为她们感到很内疚。我当时只想报复他(老板),想拿自己的生命去赌一把。没想到会烧死人……
羊城晚报:有没有想过,当时除了放火,就没有其他解决的方式吗?
刘某云(沉默):我觉得做人很没意思,自己辛苦的血汗钱都拿不到。
大火无情人有情:
村民徒手接人受伤
从普宁市来潮南区打工的21岁女工陈晓珊是这场大火的幸存者之一,回忆起逃生经历,她至今心有余悸。陈晓珊说,工厂一层摆放着机床和棉纱等原材料,二层是老板的办公室,三层、四层是工作场所。
“平时在工厂打工的有三十来人,4日下午大火是从一楼烧起来的,大家都出不去,我在三层靠窗的地方工作,所以侥幸跳窗逃了出去,算是死里逃生。”陈晓珊说。
19岁的男员工陈忠壁事发前恰好到作坊对面的员工宿舍4楼仓库领取物料,突然听到作坊里有很多女孩子在喊救命,只见作坊一楼已经火光冲天,他赶紧抱起几个灭火器跑下楼,独自一人扑火,无奈火势太猛根本无法压制。陈忠壁痛苦地说,他刚交往半年多的女友没有逃出来,女友的妹妹也一同遇难,姐妹俩是惠来人。
火灾发生后,附近不少村民也赶到现场救援,包扎着手的新溪西村村民张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张先生说,当时大火从一楼往上烧,火势太大,工厂里面的人没法从楼梯下楼,“所以有人从上边的窗口跳下来,我们就在下面接,接人的时候把手扭伤了。”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