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殴打可治“佝偻” 生母打死儿被判8年

发布时间:2012-07-15 08:42 | 来源:羊城晚报 2012年7月14日 第A03版 | 查看:906次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易旭报道:误信邻居传言说殴打可治佝偻病,广州一位母亲伙同邻居将自己7岁的儿子活活打死!13日上午,这名生母和邻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分别判刑8年、6年。该邻居当庭表示要上诉。

  7岁的小戴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父亲是海员,长期在外工作,因此他由母亲陈某琼照顾。邻居王某莎住陈某琼楼上,两人常一起做饭吃,王某莎还帮陈某琼教育儿子。

  陈某琼称,她从2010年7月开始打儿子,原因是儿子上学后很好动、闲不住,常在课堂上突然哈哈大笑。陈某琼表示,王某莎曾告诉她小戴患有“佝偻病”,要经常殴打才能治好。

  2010年12月30日下午,小戴被要求到楼下的士多买可乐,但许久没见回来,后来被发现在店里偷吃小熊饼干,陈某琼顿时恼火,把他带至王某莎家中殴打。

  据描述,陈、王一起打完小戴后才一起吃饭。晚上12时多,陈某琼带儿子回家。由于儿子在王某莎家里吐了,所以她返回帮忙搞卫生,凌晨3时多才回家。到家后,哥哥已帮小戴冲完凉,并让他在沙发上睡了。

  当天中午12时多,陈某琼回家叫儿子,没见反应,立即将儿子送往医院。但小戴在挂号期间已死亡。陈随后投案自首。

  法院昨日认为,鉴于陈、王暴力行为的目的是想教育小孩,纠正小戴的不良习惯,其行为的社会恶劣性小并考虑到两人是初犯,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陈、王两人8年、6年有期徒刑,同时两人要一起赔偿小戴家属50余万元,其中陈某琼承担八成。

  听判后,陈某琼当庭哭称,将在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王某莎则“对事实和量刑都有意见,要上诉”。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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