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奉献好人胡明裕先进事迹(图)

发布时间:2012-06-28 11:19 | 来源:广东文明网 2012-06-18 | 查看:2831次

  胡明裕,男,中共党员,汉族,广东省韶关市人,1954年3月出生,韶关市第三看守所民警,一级警督。1972年12月入伍,1978年5月在黎市镇政府工作,1988年从犁市镇政府调入犁市派出所,先后任科员、副指导员、指导员,2002年调入韶关市第三看守所,任副主任科员。

  胡明裕同志曾于1997年被犁市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曲江区公安分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公安工作先进个人,1995年、2003年2004年分别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11年荣获韶关市公安机关“和谐卫士”荣誉称号,2012年荣立个人一等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市公安局正在为其申报公安二级英模,省、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胡明裕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不平凡的成绩,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正、廉洁、为民、创新”的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受到他帮教的失足少年给他写信:您为什么不是我的爸爸?死刑犯感激他的情义,临刑前自愿提出捐献眼角膜;流浪汉在除夕夜收到他的礼物;自杀男子经他开导放弃轻生重新做人;医院缺血,他一次就献血500CC;汶川地震,身患癌症的他捐出身上仅有的3000多元;他疾病缠身,背负父亲、妻子先后患癌,母亲摔伤致残的家庭重压,却始终坚守岗位;他历尽磨难,却处处为民排忧解难,用大爱温暖人心;他23次入院治疗,4次大手术,体内的不少器官被一块块地切除,他依然笑对人生,热爱生活,鼓舞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是对公安事业执着追求的好警察

  胡明裕同志从警25年,一直奋战在基层一线,他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之情,兢兢业业、积极探索、善于钻研、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他用强烈的事业心做好公安工作

  1988年,胡明裕同志从曲江区犁市镇政府调到犁市派出所,他深知肩上担子的份量,仍毫无畏惧地投入到工作中。1990年11月中旬,犁市镇厢廊山、黄塘茶山一带接连不断发生了盗窃电线、电缆的案件,胡明裕同志第一个报名加入派出所成立的打击盗窃电线、电缆线的专案组。胡明裕同志天天深夜在野外伏击布控,白天分析梳理案情,每天工作16个小时以上,半个月没有回过一次家。11月30日,胡明裕同志与另一名民警坚持蹲守布控到凌晨两点,终于将两名前来盗窃电缆的小偷抓获。

  在犁市派出所工作15年中,胡明裕同志为了让所里的民警安心回家过年,14年的除夕夜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唯一一次是因为患急性结肠炎住院没在所里值班。

  2007年11月,胡明裕同志因患肝癌进行首次肿瘤切除手术。看守所里只有他有驾驶大车的牌照,躺在病床上的他却担心所里没人会开囚车。手术后第7天,所领导和同事来探望他,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什么时候投劳,我得快点出院。”同事们听了他的话,个个热泪盈眶。

  2011年3月,胡明裕同志的病情又加重了,在广州进行了第4次手术。住院期间,所领导及同事们都希望他按医生要求好好养病,但他总想快点出院。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胡明裕同志便回到了工作岗位。从2007年11月到2011年3月,胡明裕同志一共进行了4次大手术,每次出院后他不顾领导反对便要求回到工作岗位,休息时间最长的也不到一个星期,而其它几次是出院第二天或第三天就投入到工作中。

  (二)他用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

  1994年10月15日,胡明裕同志接到外地来韶务工人员孔某从犁市卫生院打来的求救电话:“妻子吴某难产,大出血,犁市卫生院已无能力救治,情况非常危险,希望派出所出警协助。”胡明裕同志接到电话后马上开车来到卫生院,协助医务人员将吴某抬上车,并火速开车将孔某夫妇送到了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在医院,胡明裕同志不断地劝解孔某一定要相信医生。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四个小时后,吴某顺利剖腹产下了一名女婴。孔某一下就跪在了胡明裕跟前,并紧紧握住了他的手,哽咽着说:“您真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如果没有您的及时救助,错过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我的妻子、我的女儿就没命了,真的太谢谢您了。”胡明裕坦然地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2010年10月,举世瞩目的亚运会在广州召开。韶关是亚运环粤安保圈的第一线,监所也是亚运安保的主战场。亚运期间,韶关市第三看守所关押人员数量突破历史高峰,尽管领导和同事都劝胡明裕同志注意休息,但他看到警力实在紧张,他始终与同事一道战斗在管教工作的第一线。

  看守所每周都有家属会见日,每逢这一天,是在押人员最为高兴的一天。对在押人员沈家友(男,39岁,贩卖毒品罪)而言却是最痛苦的日子。原来,沈家友有个儿子,他与妻子离异后儿子随前妻生活,他已经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了。每当看到其他在押人员有家人来探望时,而他没有,不时流露出悲观的情绪。胡明裕同志几经周折与沈家友的前妻取得了联系,并恳切地要求她们来探望。就在这时,沈家友的儿子提出只要父亲能说出他的生日来,就可以来看父亲。沈家友一直流窜在外,确实想不起儿子的生日。胡明裕同志又想通过沈家友的户籍地找到儿子的出生年月,他的儿子多年前已移民出国,在当地无法找到他的户籍资料。这样,沈家友更是绝望了,甚至产生了厌世的情绪。胡明裕同志一边耐心地安慰沈家友,一边又不断地与他前妻做工作。沈家友前妻终于被胡明裕同志的热情和负责任的态度感动了,答应来韶关探望沈家友,使他的情绪得以稳定,为看守所成功消除一起安全隐患。

  (三)他满腔热情完成每项任务。

  1998年8月,派出所抓捕一名持枪犯罪嫌疑人时,冲在最前面的胡明裕同志看到犯罪分子将手伸到枕头底下,他一个箭步冲上前,飞身扑击,将犯罪嫌疑人压倒在床上,从枕头底下缴获一把已经上膛的自制手枪,及时解除了危险。

  抓贼,胡明裕同志有一套,在群众工作和管教工作中,他更是一把好手,他用多年积累的经验,总结了一套“攻心”工作法,在胡明裕同志看来,做群众工作和管教工作,就是要攻心为上。

  1994年6月10日晚8时许,犁市镇司塘管理区一名姓朱的年轻人因感情受挫而导致精神过激,拿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跑到前女友家中,一怒之下切断了自己的左手指,挥动着染血的刀要与前女友同归于尽。胡明裕同志闻讯赶来,他耐心地劝说:“小伙子,一个人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又怎么会有感情呢?只要生命在,失去的感情是可以慢慢找回来的。”年轻人在胡明裕同志的劝说下,顺从地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幸亏送来及时,若迟来半小时,伤者就可能没救了。”事后,朱某彻底打消了轻生的念头,还到派出所感谢胡明裕同志,并表示今后一定不会感情用事,重新生活。

  在押人员余献伟(男,32岁,贩卖毒品罪)和李书宣(女,29岁,贩卖毒品罪)是夫妻,属同案犯,该案自2002年至2011年,历经9年才得以结案, 有7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该案共11人),后有6人改为死缓以下,执行死刑1人,是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羁押时间最长的案件,胡明裕同志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教育,使之安全顺利交付执行,确保监所安全。刚入所时,李书宣因没有亲人探望她及担心家中年幼的女儿,情绪极不稳定,经常闹监,让管教疲于应付。同时,余献伟向胡明裕同志提出了要与妻子见一次面的要求,理由是担心女儿的问题。为了稳定夫妻俩的情绪,胡明裕同志在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后,便多次与他们的家人联系,一方面,当得知李书宣最疼爱女儿,他找来了李书宣女儿的照片来陪伴她并时常和她话家常,她对胡明裕同志的关爱由衷地感动,更体会到自己没有被社会抛弃。另一方面,由于案件未判决,按规定同案犯不能见面的。胡明裕同志诚恳地建议所长安排余献伟夫妻见面,这既能稳定夫妻俩的情绪,又体现出了看守所的人性化管理。在取得了办案单位的同意后,所里安排余某夫妻一次短时间的会见。

  余献伟是案中唯一一个要执行死刑的罪犯,他心里不服判决,2011年11月18日,是他执行死刑的日子,他坚决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这时,胡明裕同志在一旁维持秩序,因难忍的肝痛让他不由自主地捂住肝部,正在拒绝签字的余献伟见到了胡明裕,他出人意料地说:“胡管教,这几年来你对我教育和关心不少,自己的病那么严重还对我这么关心,想办法让我们夫妻会面,完成了我的心愿。我无以为报,我死后,请将我的眼角膜捐献出来,算我对您的最后一点感谢。”

  二、他心系群众,无私奉献,是对人民群众无限热爱的好公仆

  胡明裕同志身怀爱民之心,他将自己对人民质朴的感情化作日常的言行;他乐于奉献,用真挚的爱心温暖着需要关爱的人;他一心为公,体现了新时期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

  (一)他用真挚的爱心温暖需要关爱的人。

  1977年,曲仁矿务局茶山矿通过广播播出一条消息:矿医院血库血源紧缺,号召大家能够踊跃献血。这条消息主要是针对矿山的员工及其家属,不是矿山员工的胡明裕同志听到这个消息后,他立刻跑到采血点去献血,一次就献了500CC血。

  胡明裕同志在犁市派出所工作时,心中始终装着管辖的15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20个自然村。有一次,黄沙村一对婆媳吵架,一吵就吵到了派出所。任凭胡明裕同志怎样做工作也无济于事。胡明裕同志干脆将这对婆媳带到自己家中,他让妻子做好饭菜与她们一起共进午餐。在饭餐间,胡明裕同志与婆媳聊家常,用朴素的道理来开导她们。婆媳俩被胡明裕同志的真诚与爱心所打动:“人家民警与我们非亲非故,为了我们家庭的和谐而这样劝我们,如果我们还不相互谅解的话就对不起人家了。”婆媳在饭桌上和好如初。

  胡明裕同志家中父母、妻子和自己有病都要治疗,本就不宽裕的经济就更是捉襟见肘,但他还是时刻地关心着需要关心的人。每年除夕,他都和妻子一起把过年的糖果分发给流浪汉;一位在押人员因为没有亲人来探视,冬天身上还穿着单薄的衣服,胡明裕同志见状毫不迟疑地将自己身上的棉衣脱下来送给他;有的在押人员释放回家没有路费,胡明裕同志又慷慨地将口袋里的钱掏出来。

  胡明裕同志平时生活非常节约,2008年5月他在广州进行第二次手术时,适逢发生四川汶川大地震,他意识到自己的病已经很严重,也许这一次就再也回不到工作岗位上去了。这时,他将身上3000多元叫弟弟全部捐了出去。他说,希望能为社会上尽一点微薄之力,在这个时刻,他想到的仍然不是自己。

  (二)他用人性化管理感化在押人员。

  2005年5月,在押人员钟云兵(男,16岁,抢劫罪)入所后整天不讲话,心事重重。胡明裕同志意识到这里肯定有问题,于是,他不断地找小钟开展谈话教育。小钟小腿上长了疮,胡明裕同志知道后撩起他的裤脚为他检查伤口,又找所医来为他治疗。他像父亲一般的关心触动了从小就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的小钟,流下了激动的眼泪。他给胡明裕同志写了一封信,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胡管教,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您为什么不是我的爸爸,我能叫您一声爸爸吗?”

  在押人员刘明有(男,48岁,盗窃罪)一次接受庭审回来,胡明裕从刘明有的表情上观察出他很不正常,连忙关切地询问情况。在胡明裕的耐心开导下,终于掌握了刘明有想自杀的真实想法。就在这时,同事跑来告诉他妻子因化疗后疼痛难忍,希望他能到医院陪伴她。胡明裕为了解决刘明有自杀的隐患,坚持留在所里。在一旁的刘明有听到了胡管教的对话,心里大为感动。胡明裕同志立即趁热打铁,与刘明有开展谈话教育。刘明有向胡管教保证不会轻生,并主动地交出了一把磨制得锋利的牙刷把。

  在押人员陈卫明(男,24岁,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刑较重,思想压力非常大,情绪很不稳定。胡明裕对陈某说:“我患了肝癌,尚且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面对,你现在还未终审,不应该自暴自弃。”在胡明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陈某放弃了轻生念头,服管服教。 

  一审判处死刑的邱林宝(男,35岁,故意杀人罪),情绪变化复杂。胡明裕同志经常与邱林宝促膝谈心,鼓励他将自己的故事说出来、写下来,让其情绪得以发泄。并针对其心结,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理性认识自己的问题和现状。在胡明裕的真情感化下,邱林宝逐渐服管服教。

  (三)他用挚爱真情彰显舍小家顾大家的品格。

  胡明裕同志与妻子阿珍的感情非常好,然而,他却无法实现妻子临终前的最后愿望。2006年12月8日,在去世前4天,阿珍知道自己在世的日子不多了,便提出了一个要求,她希望丈夫能够开车带她在马坝街上走一圈。然而,他当时正在值班,他在电话里轻声地对妻子说:“好,等我下了夜班,我就带你去。”他挂掉电话,眼泪不住地往下流。

  妻子去世前一天,她再一次提出要丈夫回来陪她一个晚上。那天,他也回来了。然而,回家没多久,所里的平板车要出车,而所里只有他有大车驾驶执照。他得知情况后,还是忍痛回到工作岗位。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与妻子这一别竟成了永别,一向坚强的他再也忍不住了自己的眼泪了。

  胡明裕同志的女儿对父亲的这些行动实在难以理解:“妈妈都这样了,你还只顾着工作,你对得起这个家吗?” 胡明裕同志没有解释,也不好解释,他觉得自己真的是欠着妻子的、欠着父母的、欠着儿女的。一个月后,女儿在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到了少年犯小钟写给父亲的那封信。“胡管教,为什么你不是我的爸爸,我能叫你一声爸爸吗?”女儿不禁念出了声。自己父亲的胸襟原来是如此宽广。

  后来他儿子见到家中这种情况后,便辞去了在梅州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地工作,回来照顾亲人。然而,他又觉得愧对儿子,每当有人在夸奖自己儿子时,胡明裕同志心如刀割。“儿子,老爸对不起你,谁叫老爸是人民警察呢?儿子,你体会老爸吗?”

  三、他意志顽强,乐观向上,是勇斗病魔的硬汉子。

  胡明裕同志以坚强、乐观、豁达的态度面对癌症和生活的重压,他将疾病付之坦然,他以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顽强意志实现人生的价值。

  (一)他用顽强的意志对抗病魔。

  胡明裕同志身患肝癌,而且发现时就已经到了晚期。2007年11月,他首次进行肿瘤手术,割掉了肝的病变部分,出院后仅仅七天就主动回到了工作岗位。2008年4月,他在复查时发现,癌症已经转移,于是他又进行了第二次切除手术。一个月后,他的肝左叶及胃、胰腺又出现病变,第三次手术又不得不将肝左叶全部切除、胰腺、胃进行部分切除。2011年3月3日,他又进行了第四次手术,这次手术切除了胆囊和胰腺,同时又切除了一部分胃。至此,他胸腹腔里面除心脏以外的器官已部分或全部被切除。

  胡明裕同志接受的是“介入治疗”,医生要在他的大动脉里注射一种药水,其疼痛的程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而且在注射时只要稍有一点失误,就有失去生命的危险,风险系数很大,治疗效果也比较好,胡明裕同志坚持注射这种药水。“能多活一天,就能够多工作一天,再痛苦我也要坚持。”这是胡明裕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

  胡明裕同志病重期间,所里经不住他本人的再三要求,只得安排他协管劳动仓的工作。每当他带着留所服刑人员劳动时,他也参加到劳动中,有时痛得厉害时才捂着肚子歇一会,连在押人员也为他那与病魔抗争的毅力所感动。

  (二)他用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

  2005年,是胡明裕同志压力最大的一年。那一年,妻子阿珍患上癌症。7月2日,妻子在韶关市人民医院做手术。紧接着,7月9日,胡明裕同志的父亲因肝、胆结石,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开刀。7月11日,他的母亲在家中摔断腰骨。在短短的十天内,胡明裕同志最亲的人接受着人生最沉重的打击。在家庭遭受厄运,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时刻,胡明裕同志没有灰心,没有泄气,也没有请假,天天坚守岗位,下班后才去照顾病重的父母和妻子。

  2010年胡明裕同志进行第三次手术,术后第三天,他背着一身的仪器,走下了病床。医生看见了,惊奇地说:“你怎能那么快就下地呢?”胡明裕回答:“我又醒过来了,我又活了一回。把没用的东西割掉,留下的就是有用的东西。我要坚强地活下去。”

  2007年11月至2011年3月先后进行4次大手术,这个被判了“死刑”的人,却不把“死刑”当一回事,一边顽强地与病魔抗争,一边一直战斗在心爱的监管岗位上,凭着顽强的意志力独自承担生活的重担,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磨难。

  (三)他奋斗不止的精神面向未来。

  胡明裕同志曾说:“汶川大地震,令我有太多的感触,人活着真好!出院后,我还要回到工作岗位,在我有生之年,能多拉别人一把,多挽救几个误入歧途的在押人员,那就是我作为监管民警的价值所在。”正是这种人生价值观支撑胡明裕同志走过了一道又一道坎。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活多久,但在他心里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有许多未完成的工作。以至于他的主治医生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肝癌晚期病人能够活这么久?他们正在将胡明裕同志作为一个医学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胡明裕同志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了,病魔的摧残和家庭的重压没能让他离开心爱的工作岗位,生命的长短在他这里早已失去应有的份量,钢铁的意志还在不断创造生命的奇迹。他用一颗火辣辣的大爱之心,点燃自己、照亮别人;他用对生命的透彻领悟,将疾病付之坦然、让生活充满阳光;他用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顽强意志,彰显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践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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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2012-07-05 17:59:04 发表
匿名网友:我曾经实习时的指导员,他人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