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1-02 21:37 |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11月30日 第002版 | 查看:840次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光东
审计对基金会及其重大慈善项目的介入,乃是对良心的一种制度性呵护,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免除公众的担心和不信任。
从明年起,基金会将不再是一个暗箱。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基金会除了年终审计外,重大公益项目也须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定期公布。同时,基金会没钱审计的,政府给。这一消息,适逢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揭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卢俊卿慈善黑幕的深度报道,令人感慨良多。
试想,若能够对每一个基金会及其重大公益项目进行公正的审计,还有那么多骗子打着慈善的旗号牟利吗?还有那么多黑心人敢把公众的爱心贪了去吗?也许还会有,但不会如此令公众放心不下。因为审计对基金会及其重大慈善项目的介入,乃是对良心的一种制度性呵护,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免除公众的担心和不信任。
一些无良基金会透支公众的信任、贪了公众的良心,所产生的一个严重后果是,社会公众暂时关闭了爱心的闸门。爱的心扉一旦紧闭,一些慈善机构就开始捉襟见肘。
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社会公众爱心这个源泉,慈善机构的存在就没有意义。因而,用制度来为良心托底,迫使基金会在公正的轨道上为需要爱心援助的人服务,是现实的紧迫呼声。
对于公众来说,审计的介入,在专业性上应是无所置疑的。但是审计又不能不面对一个“先在”的问题,这就是慈善机构的运行管理成本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慈善机构一直缺乏公开正视的勇气,结果就是令公众感觉一头雾水。因为慈善机构大多属事业单位,有公共财政的拨款,也就是说,公众的爱心捐款,理论上是可以百分百的到受助对象手里。
但另一方面,行内又默许爱心捐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这个运行管理成本费用。那么,审计是认可慈善机构所有运行支出,还是只认可合理的运行支出?这个运行管理费用只有公开审计明细接受监督,才能促使其降低成本,而不是挥霍浪费。
审计机构的资格和可能的作假,的确是社会对这一制度介入的新生担忧。“须全国排前100名”的资格限定、审计报告的定期公开规定,能够在相当程度上缓解这一担忧,但的确不能完全消除。公开的账目越明细,就越有利于公众监督,我们期待审计报告能够让人看得明白看得透。
但实事求是地说,审计的介入并不是完全和唯一的取信于民的途径,只有与慈善机构的完全公开透明地运行相结合,就是让每一笔爱心捐款从哪里来的、流到哪里去了都查得到,才能更好地发挥制度威力。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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