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28 08:22 | 来源:广州日报 2011年12月22日 第FSA22版 | 查看:1228次
涉嫌因“车震”被围观怒而开车撞死一人的姜某近日以故意杀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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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12月2日
版次:AⅢ7《广州日报·珠三角》
题目:《行人司机口角轿车撞飞四人》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列展)“就这样撞死了两个(实为‘一死三伤’)。”姜某在撞飞了四名看到他“车震”的青年扬长而去后,他在车上竟然笑着对卖淫女说出了这句话。
本报曾报道的《行人司机口角轿车撞飞四人》一事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南海区检察院了解到,虽然司机姜某归案后声称他以为是遇到抢劫急于离开才撞人的,但检察院综合各种证言以及监控录像等证据,最终于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进行批捕。
姜某承认 找来卖淫女“车震”
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查明,今年11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姜某在南海区大沥镇沥景花园某发廊内找来两个卖淫女,之后驾驶小汽车到大沥镇长虹岭工业园的一家铝材厂门前路段的路边停车,在车内与两名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其间,在该铝材厂打工的何某、王某、饶某、赵某、张某等六人外出消夜后步行回厂,发现姜某的小汽车停在路边,这些最小才19岁,最大也不过22岁的小伙子们,因为好奇就围观小汽车并敲汽车门。“其实当时天黑,就看到了车里隐约有两女一男,其他什么也没看到。”一些当时围观的小伙子都这样说。
小伙子们的举动激怒了姜某,他匆匆穿好裤子,光着上身走出汽车,双方发生了争执。之后,张某劝离工友,大家继续步行回厂。
姜某在口供中也承认找来卖淫女“车震”的事实。
证据
1.监控录像:小汽车直直地撞到一堆人后离开
几名小伙子没想到围观和敲车门会惹来了杀身之祸。姜某发动小汽车向前驶离,当小汽车到达铝材厂门口后,他突然转弯调转方向往王某等人驶去。在王某等人面前突然加速,向何某、王某、赵某、饶某四人撞去,之后逃离现场。何某当即倒地,头破血流,不省人事。医生赶来,证实何某已当场死亡。另外,饶某后经鉴定为轻伤,王某为轻微伤。
铝材厂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这一切:一辆白色小汽车在铝材厂门口掉头后在道路中间向前行驶,虽然该路段可以双向两车通行,但是白色小汽车并未刹车而加速前行,直直地撞到一堆人后离开。
2.卖淫女:姜某笑称就这样撞死了两个
在众多证人证言中,其中一名卖淫女毛某的证言最能体现姜某当时开车撞人时的状况。
毛某说,与那些年轻男子争执后,姜某便上车关上车门打电话给他朋友,他当时很生气,说了很多毛某听不懂的家乡话。打完电话后,姜某就发动汽车,以很快的车速开车向铝材厂方向开去。
毛某称,姜某撞人后还笑称就这样撞死了两个(实为一死三伤)。后来,姜某就叫她们自己坐车回发廊。
辩解:以为是抢劫急于离开才撞人
12月3日,犯罪嫌疑人姜某到大沥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姜某,32岁,安徽省阜阳市人。
姜某在供述中承认,在11月30日晚他陪客户喝了几杯啤酒后,去发廊找了两名女孩去“车震”和有一伙青年敲他的车引发冲突的事实。他还称,他以为这些青年是抢劫的,他于是跑回车里驾车离去。“我见到他们有的人拦在路中,就继续按喇叭往前开,我见有的人好像手上还拿着东西,担心车上刚从客户那拿回来的8万多元现金被抢劫,就驾驶汽车往人群冲过去,撞了好几个人。”
他承认,他撞人时没有刹车。不过,他只是误认为对方抢劫而急于离开现场,没有故意开车撞人。
检方:录像和卖淫女证供可认定故意杀人
南海区检察院认为,虽然姜某声称他没有故意开车撞人,但根据相关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监控录像反映,事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因为与卖淫女在车内做爱被被害人一方看到,双方发生口角,致使姜某开车直接撞死被害人,因此其辩解不能成立。
尤其是他在撞人后迅速逃离现场,还对卖淫女称“就这样撞死了两个”,这一系列表现,体现姜某不计后果地实施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检察机关还指出,姜某撞人的动机是“报复他人”以及“瞬间情绪冲动”。12月15日,检察机关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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