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发国:土家山寨好法官

发布时间:2008-11-11 08:00 | 来源:2007-09-30 10:52:42  新华网湖北频道 | 查看:1687次

30年办案逾1500件,无一起错案——

在长阳偏远的土家山寨,有一位被群众誉为“现代青天”的好法官。他置身法庭30载,办理各类案件1518件,调解结案1077件,调解率高达70.9%,至今无一起错案,无一起司法不公、执法不廉举报,创下了零发还重审、零全案改判的记录。他就是全省优秀法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榔坪法庭党支部书记、审判员覃发国。

22日上午8时,记者从宜昌城区驱车3个多小时赶到长阳榔坪法庭。当天是星期日,但覃发国仍在伏案办公。他处理的案件都不大,但大部分都需要和村民打交道,案件琐碎而颇费周折,更需要体现法官的细心和耐心。

2006年8月中旬,覃发国接到一起耕牛纠纷案。原告谭某与被告姚某共有一头耕牛长达9年,因双方相距较远,经常因喂养、使用耕牛发生矛盾,原告遂要求与被告解除共有耕牛关系。

开庭之日,被告缺席。经了解,原告是大龄单身汉,一人在家种田,被告是65岁老人,子女外出打工,行动不便。覃发国和同事们冒雨驱车3个多小时,上门到被告家里设立临时法庭。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真情所感动,迅速和解。被告找亲朋好友借款1000元付清耕牛款给原告。鉴于双方当事人均系贫困户,法庭还免了300元诉讼费。

在覃发国的眼中,法律尊严在于公正,当事人之间没有贫贱、权势之别。1998年8月,榔坪法庭受理一起因触电身亡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原告是一位穷得叮当响的农民,被告是有权有势的单位和一村民委员会。四被告先后请人找覃发国说情,但他不为情所动,三赴现场调查走访,终于查明案情真相,依法判决四被告败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如今,58岁的覃发国虽然从庭长岗位上退了下来,但他仍然奋战在审判第一线,高举法槌,惩治邪恶,守护着土家山寨一方的安宁!

简介:覃发国,1949年10月生,土家族,中共党员,一级法官。他所在的榔坪法庭党支部连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该庭被命名为全市“模范法庭”。 (记者胡传林 通讯员杜强)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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