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4 08:38 |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0月30日 第A05版 | 查看:5463次
吴川市民凌华坤“见义勇为后赔钱赔到喊跳楼”一事有重大突破
凌华坤驾车带记者回到事发现场 羊城晚报记者 宋金峪 摄
凌华坤: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羊城晚报记者 黄亮 马海洋
吴川市民凌华坤“见义勇为后赔钱赔到喊跳楼”一事有重大突破。29日,吴川市政法委将此事定性为“交通事故”,这意味着凌华坤由于见义勇为而倒贴的4万元,将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中得到补偿。
保险公司29日表示:“只要出具交通认定书,就会尽快照此理赔。”死者家属要求的20多万元赔偿也因此有了着落,双方免于对簿公堂。凌华坤称:“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定性交通事故,下周出具认定书
羊城晚报记者29日驱车赶往吴川。吴川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甫明、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亚生等人接受了记者采访。陈甫明见到记者后马上告知,事件已经定性为“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将在下周开出,届时凌华坤倒贴的4万元将在保险公司的赔付中得到补偿。“羊城晚报是我们接受采访的第一家媒体,希望你们采访后,马上将这个消息发布出去,告知全国的公众,这件事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此前,事件的定性已经搁置了5个月,保险公司也因尚未定性而迟迟没有理赔。“为什么卡住这么久?不是我们不办案,而是遇到了复杂的法律问题。”陈亚生称,事发当天,当地派出所按“抢劫案”立案侦查,属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案件,难道要将因见义勇为而酿成事故的凌华坤逮捕判刑?这在道德和社会舆论层面很难说得通。面对这个棘手的两难问题,吴川市政法委专门开会研究。陈甫明认为,如果没有见义勇为,马上可以定性为交通事故。但是,见义勇为掺进来后,事件的定性变得错综复杂。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磋商,吴川市政法委最终将其定性为“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将在下星期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将据此理赔。陈甫明认为,这种定性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按法律事实办事,二是妥善处理了凌华坤倒贴钱赔款的问题,这也符合凌华坤的本意,三是死者家属在得到赔偿后,可谅解凌华坤撞死人的行为。
按交通肇事来认定,凌华坤要承担什么责任?陈亚生称,在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中,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需要负全责,将根据现场的刹车情况、技术鉴定之后做出。至于死者家属会不会起诉凌华坤,陈甫明说:“应该不会。但如果他们要告,也是他们的权利,法院依法可以驳回。”
保险公司上门,承诺尽快理赔
负责凌华坤事故理赔的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29日前往凌华坤家慰问。保险公司人员表示,公司高层得知这一事件后,非常重视,指派他们前来对见义勇为的凌华坤表示敬意,同时表态:“在目前事故定性完成的情况下,只要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而且责任认定明确,一定会依据保险条款、保险法和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尽快进行赔付。公司的勘察员也在积极与有关部门交涉。”
据凌华坤自己估计,理赔金额大概在30万元左右,其中有20多万元是用于支付死者家属的赔偿,自己的赔偿包括车损和妻子、孩子的医疗费,大概3万元,其余还包括对于撞毁的面包车和撞伤的行人的赔偿。
凌华坤最后带着记者去到了当时的事发现场。当被问及以后还会不会见义勇为时,凌华坤脱口而出:“我不后悔,以后不管什么时候,我都还会这样做的。如果谁都不见义勇为,那这个社会的道德不就真的沦丧了吗?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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