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30 09:42 | 来源:山西新闻网 2011-09-14 06:04 | 查看:1138次
【他山之石】
制定中国版“好撒玛利亚人法”
如前所述,由于社会意识、法律条文乃至司法判决含混不清,导致“扶老人一把”的道义做法成为了义务甚至于责任,这导致了“扶老人一把”所付出的风险和成本远超施救者的意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因为以往的社会意识和法律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相信“被扶的老人”肯定只会对施救者表示感谢,施救者不会受到什么损害。但显然,这样想是过于一厢情愿了,就法律的规范而言,必须要为见义勇为者免除责任,使人们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也就是说,要考虑到被施救者恶意“反诬”、“讹诈”等“小人行径”对施救者造成的伤害。在西方法律体系中,有关的法律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源自《圣经》中一位撒玛利亚人做好事的典故。
例如,美国各州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就规定,“除非‘照应提供’关系 (譬如父母孩子或医生患者关系)在病症或伤害事前存在,或‘好撒玛利亚人法’对病症或伤害负有责任,否则任何一个人不被要求提供受害者任何援助。”“只要援助者,在同样训练的水平、在同样情况下作合理的反应,法律上不需对受害者的伤残、死亡或毁形负责。”这首先明确了“扶老人式”的做好事不是什么义务,即你可以选择不管;其次,即使你管了,在通常情况下,你也不必为受害者的伤残死亡负责。显然,这种法律能够让人更有意愿“见义勇为”。
新加坡:反咬救援者要重罚
西方体系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主要还是防止见义勇为者因被施救者出现意外而担责,而在实用主义盛行的新加坡,其相关法律则极为明显地针对恶意反咬。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的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据称,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深度分析】
“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
“扶老人”之所以成为现在广为谈论的话题,并不一定是因为“道德滑坡”,更大的原因可能在于民众的社会阶层、经济地位出现了分化,以致社会广泛出现不安全感和对他人的不信任感。而在当年大家都不怎么富裕的年代,类似的社会问题是相对较少的。
而如今,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出现很多进步,但这些进步却相当不均衡。一个显著的落后之处是,我们的社会还是“熟人社会”,人们互相之间只信任熟悉的。而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是“陌生人社会”,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这样分析“陌生人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
在习惯与陌生人相处的社会,由于社会的普遍信任度高,帮助他人、见义勇为的机会自然也相对较高,在发达国家,为“能不能扶老人”这种事而掀起全民讨论的事情可以说极为罕见。而我国,正处于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的道路中,由于阶层分化等原因,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过程还出现了倒退现象,“扶老人”问题的出现就是显著一例。
创造条件保障见义勇为
除在法律上予以改进外,政府可以采取很多措施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对“扶老人”这件事而言,只要能够在更多城市的公共地方,尤其是交通要道装上摄像头,就能够减少“扶老人”的心理障碍。另外,严肃执行“急诊科室,面对危重病人,必须先行救治,及时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规定,也能让施救者免于“垫钱救人”,以致有理说不清的情况,不致重蹈“彭宇案”覆辙。
另外,民间有人设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这同样给潜在的见义勇为者传达了一个信息,遇到老人跌倒可放心地扶。虽然这算是个无奈之举,但在政府、司法作为不够的情况下,民间的补充措施仍然有助于鼓励见义勇为。
总而言之,政府和社会要尽量创造条件,鼓励大家做好事,尽量去除心理障碍。当然,也不能排除部分人借助大环境,明明是自己让老人摔倒了,却利用舆论倾向来洗刷自己的责任。对于这一点,需要更令人信服的司法进行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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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调侃
@朵一多:在道德熊市里,记住“行善有风险,出手需谨慎”。
@超级幽默精选:有三个富人在比谁有钱,一个说:我家佣人都开宝马。另一个说:宝马只是我家运垃圾的车。最后一个说:我天天扶老奶奶过马路。其他两个羡慕地说大哥,还是您有钱呐!
@AidyYu:为什么好好的一件事,总是被我们整得这么复杂?这还是中国吗?还是那个礼仪之邦吗?还出台《指南》,说出去不让人笑话吗?!
@阿撒龙嘛尼古:一个老人跌倒了,一个民族纠结了……
@悲哀的小蜗牛在武汉:其实怎么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敢不敢扶。就像油价降不降是个技术问题,但背后的定价机制才是根本一样。
@麦麦兜的快快鸡:我觉得最好的方法是,每人发一个“诚信胸牌”挂在脖子上,做好人好事之前先看看牌子,三星以下的,还是算了吧……
@上善如水1206:面对老人跌倒之类的 “事”道德重于技术!社会道德的缺失,已经很严重,只是不知道“道德”的指南该由哪个部门制订?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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