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14 08:26 |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3月1日 第017版 | 查看:1556次
帮邻居家灭火,墙壁塌下致他腰椎爆裂骨折
治疗花费11万余元,邻居赔了1万多就不理了
吴后祥整天为巨额医疗费发愁
支家着火垮塌的房屋
1月6日,忠县石宝镇秦岭村一组村民吴后祥帮邻居家灭火,被倒下的墙体砸伤,导致腰椎体爆裂骨折伴截瘫。2月21日,石宝镇政府授予吴后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如今,吴后祥躺在病床上快两个月了,已经花掉治疗费11万余元,债台高筑。接受治疗的同时,吴后祥想的就是如何和邻居打官司,索要治疗费。
帮邻居灭火,墙体倒下压住他
45岁的吴后祥在天津打工,去年12月底才回到家乡。
今年1月6日下午3时许,吴后祥和妻子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见屋外有人吼:“支中平家起火了,快救火!”
吴后祥夫妇立即飞奔出门,发现邻居支中明、支中平家厨房浓烟滚滚,火苗借着风势呼呼上蹿。吴后祥冲到厨房屋檐下,与其他村民一道将一捆捆干柴抱到院坝。通过众村民努力,厨房周围干柴全部转移,保住了支家3间正房。
下午4时30分,支中平赶了回来。厨房已烧成光架架,尚有部分残留物在燃烧。为避免火灾事故继续发生,支中平叫尚未离开火场的吴后祥等几位村民帮忙,继续扑火。
下午6时左右,厨房一壁高四五米的砖墙向吴后祥站的方向倒去。听见惊呼,吴后祥本能地丢下手中水管开跑,没跑两步就被倒下的墙体压住。
10多分钟后,村民将吴后祥从废墟中刨出,送往忠县人民医院。吴后祥被确诊为腰椎体爆裂骨折伴截瘫。经过一个多月精心治疗,吴后祥目前已有明显好转,但仍不能运动,不排除下半身终身残疾可能。
为巨额治疗费,和睦邻里反目
昨日,记者在忠县人民医院外一科住院部见到吴后祥。他面颊消瘦,下半身打着夹板。吴后祥介绍,至今已花费11万余元医疗费,绝大部分钱是向亲友借的。
吴妻袁淑琼说,刚入院时丈夫在忠县人民医院做过一次手术,2月3日又转院到主城医院进行了二次手术,每天开支不下400元。他们咨询,出院后每天医药费不少于200元。
吴后祥是一家的顶梁柱,上有一个82岁老母,下有一个女儿在读高三,一家人生活本就拮据。
石宝镇党委书记陈敬荣介绍,吴后祥受伤第6天,石宝镇政府就开始为他申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先后为他解决了9000元救助金,正为他申报解决低保金、申报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等。此外,通过农村医疗保险,吴后祥已报账1.9万余元。
“自从住院后,多次找到支家人,要求支付医疗费,除开头支付了14500元外,如今对方再不肯给一分钱了。”吴后祥说,为了拿到这14500元,女儿找了支家人很多次,还曾经两次将支中平经营的客车堵截。
秦岭村一组村民介绍,吴、支两家相距不过几百米,平常关系良好。如今,村民们说起此事就摇头:“就是钱的问题呀,乡里乡亲的一下就成仇人了。”
吴家想打官司向受益邻居索赔
2月17日,石宝镇政府出具了一份证明信,证明支家兄弟支付了14500元医疗费后,不愿再支付医疗费,吴家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县里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并减免诉讼费用。
支中平昨日告诉记者,即使法院判决,自己肯定不会再支付吴后祥医疗费。第一,房子是哥哥支中明所有;第二,支中明家房屋着火是天灾人祸,吴后祥有救火的义务,况且当时也没有人强迫他去救火。支中平强调,吴后祥是一个成年人,参加救火就晓得有危险,应保护好自己。
石宝镇政府领导介绍,着火房屋严格来说是支中平母亲所有,支中明是残疾人,未婚,没有支付医疗费能力。支家兄弟没有分家,共用该厨房。而且,吴后祥受伤也确实是支中平回来后请他继续扑火导致,从责任上和道义上讲,支中平有支付部分医药费的义务。(首席记者 丁香乐 实习记者 项锋 摄影报道)
专家释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侯国跃认为,由于属于见义勇为,吴后祥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金。此外,他还有权向受益人支家提出索赔。至于具体该赔多少,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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