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争吵中将两瓶开水浇向妻子,十年婚姻常伴拳脚(2图)

发布时间:2011-05-15 08:41 | 来源:新安晚报 2011年5月6日 第A03版 | 查看:1849次

开水浇头上 冰凉到心底

丈夫在争吵中将两瓶开水浇向妻子,十年婚姻常伴拳脚

  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吕秀昨天的一声惨叫却将这句俗语击个粉碎。嫁到合肥十年,她与丈夫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打闹中度过。吕秀说她忍受了丈夫的无数次殴打,而这一次,丈夫甚至拎起两瓶开水浇在她的头上,“我很伤心,我想离婚。”

被严重烫伤的妻子伤透了心。

羞愧的丈夫用衣服遮住脸。

  真伤心 两瓶开水烫伤妻子心

  昨天下午1点半左右,家住合肥市滨湖和园小区的王女士听到楼上住户周某和妻子吕秀又吵架了,对此她已经习以为常,但听到吕秀一声惨叫之后,王女士心里一惊,她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110民警赶到后打开周某家的房门,眼前的一切让民警吃惊不已:吕秀的面部和脖子红肿,并起了水泡,她正痛苦地抱头痛哭。丈夫周某站在一边,旁边是两个空的热水瓶。民警询问得知,周某将满满两瓶开水浇在了妻子头上。

  由于烫伤严重,民警立即联系120将吕秀送往最近的滨湖医院,但是由于伤势较重,吕秀被转到安医附院烧伤科抢救,周某则被警方带走。因为吕秀向警方表示希望“自己处理”,周某很快被放回。

  下午3点多,记者在医院见到了被烫伤的吕秀。医生正在对吕秀进行紧急治疗,周某则站在一边面无表情。躺在病床上的吕秀回忆起丈夫拿起水瓶的一幕,心碎地哭了起来,“之前他也打我,但从来没有这么严重,我伤透了心。”

  据她回忆,当时两人因为琐事吵了起来,暴躁的周某再一次打了吕秀,盛怒之下,吕秀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半杯水朝丈夫泼去。令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情绪激动的周某摁住她,连续拿起客厅里的两瓶开水浇在她头上,“我不停地喊,他也不停。”吕秀伤心地说。

  难回首 十年婚姻,十年苦旅

  丈夫竟然用开水烫伤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妻子,“哪来那么大的仇恨?太残忍了!”滨湖和园小区的邻居们议论纷纷。

  据了解,十年前,家住湖北鄂州的吕秀经媒人介绍认识了27岁的合肥人周某,那年她年仅20岁。相互了解没有多长时间,吕秀便远嫁到合肥。

  婚后的吕秀没有工作,在家做家庭主妇,丈夫周某则以做油漆工为生。相比结婚前的老实忠厚,结婚后周某的火爆脾气渐渐显露,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莫名地对吕秀发火,而要强的吕秀也不甘示弱,最后招来的就是周某的一顿打。家乡的父母打来电话,吕秀怕家人担心,只能报喜不报忧,背地里却不知多少次偷偷流泪。

  婚后一年,吕秀生下了一个男孩,满心欢喜的她以为丈夫会收敛一下自己的火爆脾气。但是一次次地吵架,一次次地被打,让吕秀渐渐绝望。用周某哥哥的话讲,“一年365天,有200天都是在吵架。”

  十年间吕秀也想过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但是每当看到渐渐长大的儿子,心里总是不忍,“能凑合着过就过吧,孩子不能没有妈妈。”然而当丈夫将开水浇在自己头上的那一刻,她绝望了,“十年的夫妻,竟换回了他这样对待我。”

  哥哥说 两人还是分了比较好

  记者在医院采访的过程中,周某显得很反感,不断地进行制止,面对相机镜头时,还会用衣服挡住自己的面部。对于记者提出“为什么会用开水烫自己的妻子”的问题,他只说了一句:“是小事情,就是家庭琐事。”再问他看到妻子被烫得如此严重伤不伤心,他低头不语。

  周某的哥哥直言,弟弟和弟媳两个人吵架不是一天两天了,“两个人没有共同语言,几句话就能吵起来。”他说,弟弟脾气暴,弟媳又不让步,最后就导致双方打架。

  在交谈中,周某哥哥更多是埋怨弟媳,“她没有工作,每天吃完饭就睡觉,又不体贴人。但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弟弟脾气是暴躁了点。”他坦言,并不看好两个人以后的生活,“两个人还是分了的好,不然还要天天打。”

  ■对话妻子 家里的事想自己承受

  记者:你为什么告诉警方不追究丈夫的责任?

  吕秀:这是家里的事,还是想自己处理。

  记者:结婚后这十年是怎么度过的?

  吕秀:我曾经幻想随着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他能变得不再那么暴躁,所以每次我都原谅了他。但是每次他都令我失望,这次我是彻底失望了,我想不通十年的夫妻他竟然下得了手。

  记者:以前为什么不报警或者求助街道、妇联等部门?

  吕秀:没有,我觉得这是自己家里的事,两口子吵架,自己被打也只能自己承受。我连父母都不能告诉,不然他们会担心。

  记者: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吕秀:我想要离婚,已经绝望了,但我放心不下孩子。

  面对“家暴”怎么办?

  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0年11月10日,合肥市八部门联手推出《合肥市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工作的暂行规定》,法院正式开始受理“人身保护令”申请,从此,遭遇“家暴”者就可以申请保护以免受到进一步的折磨,不少人对此寄予厚望。

  据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的刘法官介绍,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但要有足够的证据。当法院查明家暴确实存在时,就会下达保护令,“但事实上,我们区法院下达的保护令并不多,一是因为申请的人少,二是因为界定严格,符合条件的不多。”

  最关键是要主动维权

  合肥市妇联主席江玲认为,家暴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该了解求助途径,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省市妇联的权益部投诉。家暴毕竟存在于家庭内部,如果自己不愿求助,别人也很难施以援手,因此,反家暴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受害者要树立自我维权的意识。”

  社会应提供心理疏导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认为,家暴之所以长期存在,除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淡漠外,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也在作祟,“同时,我们处在社会转型期,生活节奏太快,心理压力大,如找不到合理的倾诉和宣泄途径,心里就容易窝火,长期下去,很容易演变成家暴。”

  王云飞指出,就个人而言,应该树立起法制观念,不要再把家暴仅看成家庭事务,“同时,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妇女要学会独立,这样在维权时才能找到跟对方谈判的筹码。而从社会层面来说,除法律应该彰显应有的权威外,合理的社会服务体系也是需要的,应该有一些专门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很好的心理疏导、情绪宣泄等服务。”

   本版稿件由 本报记者  王翠  

  刘玉才   赵乾坤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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