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1:53 | 来源:人民网 2014年08月25日09:44 | 查看:4315次
张心阳
这是较早前的事情:南京市有一位叫沈现台的环卫工人,曾经捡到一百七十多个钱包归还失主,还曾多次为生病的陌生孩子捐款。不承想,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不仅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夸奖,反遭调侃:“你不是整天做好事吗,怎么连个奖状也没有?人家做好事都有奖励,你这好事做得莫名其妙。”沈现台心灵受到的刺激可想而知,于是给新闻媒体发去短信,希望得到一本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这件事值得品味,做好事、行善举应不应该得到某种荣誉或奖励?在沈现台看来,奖励不奖励并不重要——如果行善只图奖励和荣誉,那么就等不到这一天才说话。但他周围的人对他做了那么多善事却不曾有任何表彰和奖励不理解——好人不能总是隐姓埋名、默默无闻、没有回报。
那么,可以认为沈周围的人过于现实,思想觉悟不够高吗?愚以为不可武断作结论。几乎在沈这件事发生的同时,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有72.1%的中国人认为应当给善行以合理的回报或表彰。可见,给善行以回报,是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这个价值取向不仅与现阶段社会的物质利益原则不矛盾,就是任何社会条件下也都应当如此,让一个人永远地付出却不予一丝褒奖和回报是不符合常伦的。
亚当·斯密有一句名言:“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做无名英雄可以是人们的自觉选择,也为我们敬仰,但不能是对所有人的要求。道德与金钱、善举与名誉、奉献与回报不仅不是水火不容的对立物,而且可以互补。合理的奖励和表彰既能使行善者的热情得到鼓励,也使得善举被宣扬、被推崇,让一个善举衍生出更多的善举,让一个好人带出更多的好人。正可谓:“善者不亏,行之则远”。
徒手接坠童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事迹被广为宣传后,其所在公司奖励她二十万元。用一些人的习惯思维来解读,这二十万元似乎应当捐助给福利院、残疾人、贫困山区学校什么的才合适。可吴菊萍并没有这样选择,面对记者的回答是,父母身体不好,住房要还贷款,还要抚育孩子,“这笔钱我自己要留着用”。她话语甫出,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认同。为什么?这样的选择一样很善良。我们不能要求奉献者永远地奉献,要让行善者得到应有的善报。
善举需要滋养,滋养它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荣誉、奖励和补偿。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讲过这个道理,他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同时反对盲目行善取义的做法。子贡在国外赎回一个鲁国的奴隶,却不按鲁国法律规定领取国家补偿,孔子批评他说:“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意思是,如果大家都学你这样,那就有很多人做不到,鲁国设法赎回在国外的奴隶这一计划也就落空了。相反,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落水者谢他一头牛,子路接受了,孔子很高兴,说,鲁国这种见义勇为者日后就会多起来。这可以认为是行之以善与善得以行的辩证法。
行善而不图回报,这是一种至高的个人境界,但作为社会、当政者、受惠者则不能忽视奖励和报偿。不仅如此,古人甚至还主张奖励要快,“一有小善,不终朝而赏随之”,“使人速得为善之利”。因为这样人们“皆将鼓舞奔走,日夜惟善之归矣”。相反,一个社会如果总让“好人流血又流泪”,那么,善行就会踯躅,就会徘徊,就会止步。一个让善行成为稀缺资源的社会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日起至2015年5月,本报文艺部与北京市杂文学会、河北省杂文学会、《杂文月刊》杂志社联合举办“善行民族风”杂文征文。征文以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倡导互助、诚信、敬业、勤俭、孝敬等,应征作品应着重描写、展现与评说社会生活中的善与美,鞭挞丑与恶,同时力求体现杂文的文学品位与风格。来稿请寄本报大地文学副刊投稿邮箱fk@people.cn(邮件主题注明“善行民族风征文”)。大地副刊将在“金台随感”杂文专栏推出“善行民族风”专题选登优秀作品。
——编 者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5日 24 版)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