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命接力:浙江省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首届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一,启动至今已突破2000例(2图)

发布时间:2022-11-18 19:17 | 来源:浙江文明网 2022-09-26 17:35:00 | 查看:2356次

浙江日报 记者 王晨辉 孙良 通讯员 曹燕芳

人死了,就变成一颗星星,

  干嘛变成星星呀?

  给走夜道儿的人照个亮儿……

  写下这段话的作家史铁生曾多次在作品中表达身后器官捐献的意愿。2010年,史铁生因病去世,他的肝脏在一名器官衰竭患者的身体里重生。他终于成为了自己笔下的“星星”。

  近日,浙江器官捐献突破2000例,共帮助6000余名危重症患者重获新生,近4000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这2000余位大爱人士,也像2000余颗星星,为身处黑暗中的人们带去光亮。前不久,我省的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首届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一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正式启动,迄今已12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捐献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从“些许微光”到“繁星点点”,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的理念正走进千家万户。

  向死而生,变成闪亮的星星

  7月16日上午,开化7岁男孩辰辰被推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之江院区,接受器官捐献手术。他完成了肝脏、双肾和小肠的捐献,为5位重症儿童带去生的希望。

  “我之前看过不少器官捐献的报道,孩子回不来了,如果捐了器官,他能以另一种方式活在世上,也能给我们留下点念想。”被问起为什么会选择捐献儿子的器官,辰辰的母亲说。

  辰辰是不幸的,生命之花尚未绽放就已凋零,然而,他的生命在另外5个孩子的身上延续,这让辰辰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活在世上

  生命,因其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在生命逝去时,这些大爱人士战胜了时间,使生命的价值得到升华。

  12年来,那些“向死而生的大爱”捐献者历历在目,他们跳出了时间,变成了一颗颗闪亮的星星。

  舟山小男孩余东臻,生命永远定格在了8岁,他让5位器官衰竭患者获得新生,2位失明者重见光明。

  24岁姑娘黄智超,穿着婚纱向她所热爱的世界告别。她留下的器官与眼角膜,让5人重获新生,2人重见光明。

  42岁的女医生陈怿,在她奉献了18年青春汗水的嘉兴市第一医院完成了肝脏、肾脏、角膜捐献手术,使3人重获新生、2人重见光明。

  还有湖州市出生6天的小毛豆、衢州女孩熊雨馨、现役军人王启鹏、东阳大一学生沈奕辰……一个个生命在陨落之际,以爱心回馈社会,绽放出了一朵朵新的“生命之花”。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12年,实现了从年志愿登记200余人到年志愿登记超6万人,从年捐献2例到年捐献超过300例的跨越式增长。捐献登记者中,54%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45岁以下人群占到总数的约92%。

  捐献者来自社会的各个群体,有公务人员、医护人员,有教师、学生、军人,甚至还有移植等待者、移植受者及家属。这些看似平凡的普通人,用特别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谢幕,在人生的终点,用自己的器官挽救素昧平生的患者生命。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

  今年清明前夕,省红十字会收到了一位器官移植受者送来的两封信和一段不久前录制的心跳音频。心脏原来的主人在4年前已经离开了,而它背后有着一个生命馈赠另一个生命的动人故事。

  心脏的新主人叫蒋惠君,今年48岁,因肥厚性非梗阻性心肌病几度生命垂危。2018年6月13日,无比幸运的蒋惠君匹配到合适的心脏,经过几个小时的手术,她终于获得了新生。

  “尽管接受了移植手术,但我的心情却格外沉重,因为在我获得重生的同时,有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远逝。”蒋惠君告诉记者,因为器官捐献遵循“双盲”原则,所以她无法直接向捐献者家属表达感激,只能每天摸着自己的胸口感恩,带着“捐献者”一起去看美好的世界,一个人要活出两个人的精彩。

  从些许微光到繁星点点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建德姑娘刘静芝的墓前,发现这里又多了很多束鲜花。

  “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不少人赶来,献上一束花,表达思念和敬意。”建德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蒋樟茂感叹。

  2018年春节,无数人都被一位姑娘深深感动,她就是24岁的刘静芝。2月15日,她因突发脑溢血不幸离世,她将自己的心脏、肝、肾、眼角膜等所有器官捐出,给至少4位器官衰竭的患者带去了生的希望。

  刘静芝的故事经浙江新闻客户端首发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反响,浙江日报跟进报道,人民日报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全国数百家媒体转发,更有数万名网友留言,还有网友为她建立网上纪念堂。

  而这种大爱,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学习,在刘建芝的家乡建德,在她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市民认可、支持器官捐赠、遗体捐赠,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器官捐赠登记的市民数量迅速增加。

  “过去,很多人的思想观念相对保守,认为器官捐献是一种‘离经叛道’的行为,但刘静芝的故事,给大家的心灵极大的震撼,也改变了很多人的观念。”蒋樟茂介绍,目前,建德器官捐献登记人数为2014人,其中,1847人是在2018年之后登记的,在刘静芝之前,建德只有3例器官捐献者,而刘静芝之后,全市已有14例捐献者。

  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而生命的宽度是无限的,如何能让生命承载的意义更宽广?

  2016年,地处诸暨、义乌、浦江三地交界,总面积约为61平方公里的诸暨市安华镇,54名村民集体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他们陆续通过诸暨市红十字会签下器官捐献及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表,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为他人生命的延续与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这一场爱心涌动的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热潮背后,离不开安华镇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负责人何国良的身体力行与大力倡导。

  今年86岁的老何,至今仍然活跃在红十字志愿服务一线。作为一名从上海退休回乡的老干部,30年前他就成为了一名眼角膜与遗体的志愿捐献者,2016年开始,他与志愿者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发起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志愿活动,鼓励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加入捐献队伍。

  目前,安华镇霞丽,矿亭等村共有146名村民签订器官捐献意向协议,年纪最大的90岁,最小的24岁,4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到三分之一,其中安华镇新一村周中寿一家,两夫妻一对女儿再加上一位女婿,五个人全部加入了捐献登记者的队伍。这些年来,已经登记捐献的志愿者一直在向周围的人宣传,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这件事。

  “从文明自己到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绍兴这座古城一直在散发着爱的温度。这也让文明绍兴成为绍兴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器官捐献,大爱行动,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宣传推动和共同努力,让‘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奉献’成为一种追求,在‘舍小我、为大家’中展示更强大的生命力量,它将点燃更多人对真善美的追求,符合新时代的社会文明潮流,必将为文明新乡激发出更多、更大的文明正能量。”绍兴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

  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我省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宁波老党员陈财龙、“天使奶奶”胡秀芝、衢州司法干部何有木、衢州公安民警杨建军、义乌农村基层党员傅云菊等一大批党员干部都在生前表达了器官捐献的意愿,在身故后将自己最后的光和热奉献给社会。这些党员干部的大爱,有力推动了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新风尚的形成。

  期待更多人留下“生命礼物”

  大爱的背后,是一朵朵新的生命之花在绽放。2021年3月,省红十字会拍摄宣传短片《依然少年》,28位器官移植接受者以感恩的姿态,在镜头前喊出:“我3岁了!我5岁了!我15岁了!”

  然而,还有更多的器官衰竭患者,在期待着“春天”的到来。相对于社会实际需求,浙江器官供应目前依然短缺。根据浙大一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院2021年等待肾移植的患者超过5000人,但是实际的移植只有330人。

  “已经等了好几年,不知道死亡和移植手术哪一个先到。”一位器官衰竭患者在网上,表达了自己的无奈,这也是很多患者的无奈。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群众虽然听说过器官捐献,但对器官捐献的报名登记、捐献实施等具体情况还不是太了解。记者在杭州等地对一些市民进行随机调查中也发现,八成以上市民称没有深入了解过器官捐献知识,社会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和认可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人员介绍,在工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子女登记了人体器官捐献,父母打电话来要求撤销登记;老人想要登记器官捐献,但是子女不同意。曾经有一位退休教师,在病危之际希望登记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但是家属不同意,因此他希望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做家人的工作,但是遗憾的是,他家人仍然不同意,他最后的心愿没有办法实现。

  器官捐献,连接着逝去和新生,传递着爱和希望,要想让更多的器官衰竭者得到新生,我们期待更多的爱心。

  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这一爱心事业中来,我省相关部门从关爱捐献者家人入手,让这个特殊的人群得到社会的尊重。2015年,省红十字会设立“小桔灯”器官捐献者孩子助学项目,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筹资,为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的孩子提供帮助,根据不同就学教育阶段为孩子提供额度不等的资助。

  不少器官捐献者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骤然离去让整个家处于风雨飘摇中,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可能面临生活、学习的困难,“小桔灯”助学项目可以照亮他们的求学路。刚刚过去的暑假,衢州市共排查出40名符合助学条件的孩子;湖州市红十字会给孩子们发放了“开学礼”;绍兴市、金华市红十字会组织别具特色的夏令营;省红十字会本级第一批95名助学孩子已经在新学期开学前收到助学款。

  在助学项目开展的同时,捐献者的父母也被关注到。2018年,省红十字会启动“你留下爱,我帮你行孝”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老人关爱项目,关心、关爱捐献者家庭的失独或失养老人。

  各地也通过相关的条例,推动器官捐献工作的进行。2018年10月,《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全社会鼓励器官捐献行为,至此,全省11个设区市,均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对器官捐献进行鼓励。

  为了让捐献工作走进群众的视野,越来越多的公益广告刊登在公交车、户外大屏、广告牌……面向居民开展宣传;浙江遗嘱库、钱江陵园等地纷纷设立捐献宣传登记点,为市民提供便捷的登记服务;“西湖毅行”作为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主题宣传品牌活动,自2016年开展以来,更是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广泛支持。器官捐献知识被纳入全省高三教材《人·自然·社会》,正式进入学校课堂。

  最近,省红十字会再次发出倡议:关注器官捐献,加入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队伍,一起为生命接力,为生命喝彩!每一个有意愿在身故后捐献器官(遗体、组织)的市民,都可以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完成报名登记。接下来,省红十字会将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活动、公益发布、讲好捐献故事等方式,树立榜样的力量,提高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率,让“生前多贡献、身后再捐献”的理念深入社会基层、走进群众身边,进一步推进社会精神文明新风尚。其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爱心人士对器官捐献支持,争取出台更多的捐献者家庭褒扬机制,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

  一位受益者曾写下:“你给我的不仅是器官,更是生命和希望。”如今,随着浙江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多人的观念正在转变,捐献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留下最后的“生命礼物”。

  2000例,是一个新的开始。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为生命接力,为生命喝彩 我省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首届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一,启动至今已突破2000例(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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