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06 10:19 | 来源:华声在线 2010-12-02 19:43:12 | 查看:1799次
中广网确山12月2日消息(河南台记者马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前,河南确山县两名初中生,被毒杀在山坡上。案件告破后,另所有人惊异的是杀人者竟然是死者的同学,这起命案不仅毁了3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3个家庭,也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11月20日晚饭时分,确山县任店镇王庄村的小明和小亮还不见踪影。小明和小亮的家长四处寻找,一夜未果。13岁的小明,是确山县任店镇一中二年级学生;与小明同岁的小亮,是该校一年级学生。第二天上午快9点时,四处寻找的村民在王庄村蒋庄村民组的北山坡树林里发现了小明和小亮的尸体,上面覆盖有玉米秆和树枝。
据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小方是死者的同学也是一名初中生,小方承认是自己投毒杀人;同时,又供述了投毒杀人的整个犯罪事实:他与小明、小亮既是同村人,又是同校同学。小明学习成绩优秀,他的学习成绩一般,家长常拿小明与他作比较,他很烦,产生了要让小明“从地球上消失”的念头。11月20日,小方将药狗药投入一个塑料杯内的啤酒中,装入口袋,和小明小亮三人一起到本村蒋庄村民组的北山坡玩耍。
在玩耍时,小亮发现了小方带的塑料杯“饮料”,先喝了一口,因难喝吐出一部分;小明接过塑料杯,毫无防备地喝了几口,很快出现中毒症状,抽搐昏倒在地。后来,小方和小亮因回村喊人救人问题发生争执和厮打,小方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小亮手臂划伤,厮打中小亮毒性发作倒地昏迷。
记者了解到,这起命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年,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用毒药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归于暴力?警方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过去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投毒将同学杀害并掩盖恶性事件应该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记者采访了青少年热线心里咨询师,当他听到又一起学生杀人案他感到非常痛心: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缺陷。
咨询师:这导致了我们其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这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庭和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和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受害者家属仍然处于悲痛之中,他们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为此我们采访了小方的同学。
同学:今后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同学们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让我们善待生命。
在一般人眼中学生往往与暴力无缘,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实施暴力的就是一名十几岁的学生,当柔弱的少年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是,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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