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楼 浙江省丽水市网友2011-10-21 12:18:52 发表
匿名网友:留给南京的,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

第2楼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2011-10-21 16:24:32 发表
dnmgh67:南京(道德)大屠杀

第3楼 广东省东莞市网友2011-10-21 23:31:23 发表
匿名网友:主审法官王浩太人查。

第4楼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网友2011-10-22 08:54:33 发表
匿名网友:小悦悦就是你们的牺牲品,。。。。

第5楼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2011-10-22 09:41:39 发表
匿名网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再一次加剧

第6楼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2011-10-22 10:01:08 发表
匿名网友:王浩,你怎么也姓王,人渣

第7楼 陕西省西安市网友2011-10-22 11:45:14 发表
匿名网友:这些法官,双方都无证据举证的时候,凭什么就让有车的赔偿,这不是惩善扬恶吗????

第8楼 北京市网友2011-10-22 13:36:57 发表
匿名网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首度披露彭玉案双方已庭外和解 全球最没有原则的判例.真是特色啊>>>>>>>>>>>>

第9楼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网友2011-10-22 16:16:26 发表
匿名网友:把徐寿兰凌迟处死

第10楼 广东省惠州市网友2011-10-22 18:06:01 发表
匿名网友:王浩人渣,早点下去阴间!

第11楼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2011-10-22 19:19:40 发表
匿名网友:徐寿兰应该凌迟处死!她让整个社会道德观倒退了50年,相当于给南京来了第2次南京大屠杀!!屠杀了人们的心!

第12楼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2011-10-23 11:13:42 发表
匿名网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也有责任,你披露彭玉案双方已庭外和解就完事了么?

第13楼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2011-10-23 11:28:59 发表
匿名网友:现在法院不知道都怎么啦?小偷偷不成有时候就抢,被偷的人稍微反抗会被小偷打伤,如果逮到小偷打伤小偷还要被判负刑事责任。。。。。难怪现在小偷又多又大胆!

第14楼 浙江省杭州市网友2011-10-23 12:45:25 发表
匿名网友:后面还有好多起案件啊! 帮人反被诬告,国家法律还支持诬告! 我真无语了!

第15楼 江苏省苏州市网友2011-10-23 17:49:18 发表
匿名网友:小悦悦事件的罪魁祸首!

第16楼 吉林省长春市网友2011-10-23 19:19:49 发表
匿名网友:经网络搜索,徐寿兰老人的父亲是侵华日军,母亲是慰安妇,她留在南京就是为父母报战败之仇的,现在她成功了

第17楼 宁夏银川市网友2011-11-09 20:10:22 发表
匿名网友:东方卫视昨天晚上辩论,有位法律工作者说老太和彭宇还是有身体接触的,说是老太撞了彭宇才摔倒的,到底什么么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