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12 10:48 | 来源:南方周末 2010-11-08 08:22:51 | 查看:2672次
地方政府常用的截访手段,经本网记者查阅媒体相关报道后发现,大约有送“黑监狱”关押、劳教、送精神病院等几种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3月5日,因涉嫌“违法上访”,陕西富平县两农妇段定梅、乔转丽被当地警察押至富平县政府前的广场,被揪到由富平县政法委、富平县法院、富平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织的“万人批斗大会”,并且在当地电视台进行了直播。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后被连夜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当日下午,二人被带上警车去县政府广场参加“批斗大会”。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3月5日下午2时,“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开始。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段定梅丈夫李志民回忆,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然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大会持续40多分钟后结束。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经段定梅去省信访办哭诉后,后来“新闻”停播。
在解释为何使用“公开处理”方式时,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表示,中央政法委2009年曾发文要求对重大、恶劣违法上访事件进行处理,“但原文很笼统,没有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信访总量连续5年下降
今年9月26日,国新办发布《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其中一组关于“信访”的统计数据引发坊间热议——2009年,全国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7%,连续5年保持了下降的态势。
但与这一信息对应的,是社会现实的另一个侧面。就许多人的感觉而言,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增加,而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他们也面临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日益增大的难题。
人民网人民论坛报道指出,不少地方官员反映,虽然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但一些地方维稳压力仍然越来越大。政府在多重压力之下大力维护以“零非访”等为指标的“稳定”,而民众在权利救济极度困难时不得不以种种非常规方式“冲出重围”。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于华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由于有“一票否决”和“零指标”这样的考核标准,地方政府往往只求尽快平息事端,尽量在任期内不出事,想出千奇百怪的手段来截访,而这不仅造成权力的滥用,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地方政府常用的截访手段,经本网记者查阅媒体相关报道后发现,大约有送“黑监狱”关押、劳教、送进精神病院等几种:
黑监狱
据9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在北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与地方政府签协议并收取佣金,关押、押送一些上访者少则收取数千、多则收取数万元的劳务费,并在看押、押送期间多次殴打上访者。
《南方都市报》25日跟进报道称,警方查到了安元鼎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 其中,上杭县公安局是目前国内唯一公开承认与安元鼎公司签订押送访民协议的地方政府。
事件引起巨大反响,此后,安元鼎的地方版也被媒体曝光。据《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第44期报道,从2007年起,陕西陇县的“秋菊山庄”被当地政府用来关押上访户,政府以此迫使上访户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出省上访,甚至从此放弃上访念头。
何根存,66岁,陇县下岗职工,先后两次被关进秋菊山庄:2008年3月上访北京后,拉回关押5天,2010年6月、7月共关押39天。
边世彪,66岁,原陇县食品公司职工,同样因上访北京,2010年6月20日被关进秋菊山庄,8月16日得以放出,一共关押54天。
杨生虎,于2010年9月25日写下保证书,并对着录像机表了“不再上访”的决心后,得以放出,前后关押34天。
……
县政府抽调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五家工作人员上山,每个单位都有领导挂帅指挥。然而,据访民反映,如此之多的干部被派到山庄,除了监管他们的行动并迫使其写下保证书之外,对于各人上访的问题,从来不过问,也一直没有人出面解决。
据报道,访民所上访的问题,大都涉及房屋强拆、补偿不到位、教师任用不公、司法腐败、官员腐败等问题,全是“民告官”案件。
劳教
据本网此前报道,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近日口曝雷语:“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被知名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在微博上曝光。
《羊城晚报》记者从原发表在万载县政府网站上的该讲话稿(现已被删除)中发现,陈晓平称,“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并且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对早有劣迹、确定了犯罪事实的少数违法分子要及时抓捕归案,强力震慑,以儆效尤。”
陈晓平还称,“当前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固然有少部分干部能力有限,有政策和体制上的因素影响,但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群众强行阻工 扰工,故意制造拆迁障碍。特别是动不动就以死人来要挟,拿尸体做砝码,搞医闹,搞群体事件,向政府要利要钱,这是不讲道德、不讲良心、不讲仁义的表现”。
精神病院
《中国青年报》报道,从1997年开始,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和残疾人邻居张桂枝从当地乡镇政府逐级上访到北京。2003年10月,大刘乡政府从北京把徐林东抓回漯河,并将他送进了驻马店市精神病院。
驻马店市安康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2003年11月25日出具的一份鉴定书认为:徐林东属于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住院治疗,加强监护。
徐林东称,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他的家属在2007年才通过其他村民知道他的下落,但却被告知无权接徐林东出院。
徐林东住院期间,每月花费医疗费1000多元,六年半下来花费近10万元,这笔费用是大刘镇政府从民政救济款中拨付的。
2010年4月底,“徐林东事件”被媒体曝光,伪造了徐林东入住精神病院所需有关证明的几位政府工作人员被免职。经过新任领导的同意,徐林东才得以走出他住了六年半的精神病院。
今年10月10日,深圳律师黄雪涛牵头并执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发布。该报告发现,大量不该收治而收治的案例显示,送治人与本属正常人的被送治人有明显的利益冲突,隔离治疗使送治人获利,而医疗机构也从中获取商业利益。
上访人员的权益
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2005年1月国务院通过了《信访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对待上访人员的责任,这也是目前唯一一部明文规定了如何处理信访人员的法律法规。
《信访条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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