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每天5000对夫妻散伙 离婚人数连续7年递增

发布时间:2010-10-16 01:20 | 来源:长江日报 2010年10月4日 第3版 | 查看:954次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最新的2010年二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达到84.8万对。几乎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记者查阅民政部近10年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离婚率呈现逐年升高趋势。

  专家表示,婚姻登记手续简化或导致离婚人数增加。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婚姻登记手续,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据开始递增。

  二季度每天至少“散了”5000对

  到二季度结束,今年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多达84.8万对。而一年前同期民政部公布的数据为77.1万对,照此计算,2010年二季度办理离婚登记同比增长9.99%。

  民政部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有39.7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第二季度,又有45.1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短短3个月,数据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增长。

  离婚人数连续7年递增

  不仅今年前两个季度的离婚数据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今年2月,民政部曾公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报告中,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登记有180.2万对,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如果再包含法院判决和调解的离婚案件,这个数据还要更高:达到246.8万对。

  记者查阅了最近10年的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民政部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办理离婚121.2万对,2001年有125万对夫妻离婚,到2002年,离婚人数有所下降,为117.7万对。

  从2003年开始至2009年,我国每年的离婚人数都在递增,2003年我国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到2007年,全国离婚的夫妻就已突破200万对。

  原因分析 手续简化“好聚好散”更容易

  报告中提到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

  而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据开始递增。当年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 比上一年增加15.4万对。

  在2003年以前,夫妻若要离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为避免被人指指点点,许多夫妻不得不维持名存实亡的“死亡婚姻”。

  婚姻登记手续的简化使得人们更愿意去民政部门“好聚好散”,而不再“对簿公堂”。

  专家观点 目前离婚率仍属正常范围

  据上海社科院妇女研究所主任徐安琪介绍,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统计,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88个国家中离婚率排名50多位,到2006年,在84个国家中,我国离婚率所处的位置仍然和10年前相当。

  徐安琪表示,中国的离婚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增长但增幅会有所减小,还处于比较正常的范畴。

  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今年5月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对我国的婚姻家庭状况应保持乐观的态度。

  韩湘景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结婚,组成家庭,或者决定解除婚姻。离婚率的相对上升并不影响我们国家婚姻家庭以和谐为主的态势。(据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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