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让亿万农民老有所养(2图)

发布时间:2021-04-15 11:53 | 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04月15日 05版 | 查看:685次

浙江长兴县和平镇方家庄村便民服务中心党员志愿者为村里的老年人上门办理第三代社保卡换证业务。新华社发

如今,社保卡已覆盖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体。新华社发

  直到今天,福建龙海市榜山镇翠林村农民依然无法忘记2010年2月8日这个特殊的日子。

  那一天,龙海市举行了新农保养老金首发仪式,翠林村608名60周岁及以上农民人手一张接过盖了“新农保”红印章的邮政储蓄存折,领取了2010年头两个月的养老金。这些老人自己不用花一分钱,每月就领到65元养老金,比省定标准高了10元。

  那一张张盖着红印章的存折背后,是广大农民对于老有所养的崭新期待,是党和政府对不断改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持续努力。

  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的推行,沿袭几千年的农民“养儿防老”传统,逐渐被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的保障制度所取代,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坚实一步。

  2014年,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并轨,二者的统一让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从“养儿防老”到“制度养老”:迈出从无到有历史性一步

  “瞧,这是我的‘工资卡’。”年过花甲的苏北农民王长民从箱子里翻出一张银行卡,露出笑容。每月能领到养老金,让这个一辈子没离开土地的农民非常感慨。

  “农民也能领养老金了,真是破天荒。”王长民说,在农村,每月百多元的收入就起了大作用,基本生活多了来源,降低了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性,亲情关系更加和睦。

  2008年,为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决定新农保首批试点规模为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同时明确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政策明确,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多缴多补。

  第一次将数亿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新农保,被认为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又一普惠性创新。

  “新农保建立时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说,每月55元钱的最低养老金,虽然没法和城镇职工的退休金水平相比,但要看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既要积极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这一制度标志着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险上迈出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一步。

  在当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向亿万农民发出信号,国家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并将经济不发达乃至贫困地区的农民优先纳入新农保制度之中,使农村居民有了社会养老保障。

  2012年7月,新农保制度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实施,从“养儿防老”到“制度养老”,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初步实现。

  专家指出,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让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养老不犯愁”,逐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对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新农合到新农保,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开支向“社会民生”方向转移,特别是在农村民生领域实现革命性的进步,中国农民向“看病不太贵、养老不犯愁”的幸福生活迈出坚实一步。

从病有所医到老有所养:铺就农村百姓幸福生活底色

  新农保制度的建立顺应了中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大势。

  “社会保障天然的使命就是创造公平、维护公平、缩小不公平。这个制度与生俱来的使命就是公平两个字。”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说,建立实质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迈向社会共享阶段的根本要求。

  在国家财力逐步增强的背景下,2000年以来,我国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出多项重大改革部署——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大幕开启,经过六年时间最终取消了农业“四税”,直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约1250亿元;

  2003年开始的新农合试点不断扩大覆盖面,基本实现了对农业人口的全覆盖;

  2004年起,国家建立了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即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让农民享受到切实实惠;

  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并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及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为实现“不让一个农村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民生保障方面加速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民生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通过脱贫攻坚战更是将绝对贫困现象与区域性贫困问题写入历史,让全体人民同步迈向全面小康。越织越密、越织越牢的社会保障网,铺就了农村百姓幸福生活的暖心底色。

  “特别是8亿多农民和近3亿城镇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开始领取养老金、报销医药费、享有低保金,从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是前所未有的。”郑功成说,其背后是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发挥的巨大作用,它所反映的是有14亿人口规模的我国在民生发展方面质的飞跃。

  一系列重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极大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好局面,对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制度创新性的重大意义。

从标准统一到制度并轨:为乡村振兴筑牢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国开创性地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制度,编织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障“安全网”。然而,这张“安全网”还存在城乡制度性分割、待遇相差大、衔接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2014年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标准统一到制度并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制度藩篱,让老有所养得到更好保障。

  “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村居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过上舒适的晚年生活了。我再干几年就可以回家安安心心养老啦。”江西崇义县过埠镇黄背村村民郑立勇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身边越来越多的农民感觉到老年生活更加无忧。

  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崇义县60周岁至64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110元提高至每月130元;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33元;80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36元。此外,县政府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困难群众等五类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意味着将加速消除户籍和‘身份’带来的养老保障差异进程,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镇化进程,也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基础。”郑功成说。

  2020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4亿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超过1.6亿人,年支付养老金3000多亿元,为3856万贫困人员代缴保费43亿元,为3014万贫困老人按月发放养老金。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99%。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保障迎来高水平建设的新机遇。

  “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在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要求,通过长效机制使脱贫群众生活有着落、精神有寄托,共享发展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认为。

  在乡村振兴中,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将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让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本报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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