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3 09:18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04月12日 03 版 | 查看:542次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构筑了人民健康的坚实保障网络,2020年,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共享、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中央财政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83.97亿元,各地医保部门向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机构预拨专项资金194亿元,全年累计结算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28.4亿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6.3亿元。一个旨在保障全体国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早在1931年,社会保障制度就作为重要的社会制度写入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建党初期的民生主张到政策实践,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社会保障初步探索到陕甘宁边区的社会保障工作,从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团结一切力量的人民保障到建国初期劳动保险制度的确立,从改革开放时期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探索到新时代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对象不断扩大,保障项目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真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的建党初心和奋斗目标,以100年的光辉成就,实现了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席恒近日撰文这样评价建党百年以来的社保成就。
社会保障是各个不同时期的基本制度安排
1951年2月26日,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三项行政法规;随后,国务院又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这些行政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政策规范,也为我国社会保障专门立法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然而,社会保障制度需要依法实施,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说,在我国社会保障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事件是,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确立了我国社保制度的宪法基础。”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首部专门性法律,结束了单靠行政命令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社会保障工作的局面,使社会公平从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变成了法律规范。随后,慈善法、军人保险法等与社会保障直接相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与社会保障间接相关的法律陆续颁布实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
社会保障制度适应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制度确定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维系机制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
作为市场经济改革和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首先确立。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建立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1997年7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完成养老保险统一制度的并轨,我国现行的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得以确立。
社会保障项目也在逐步拓宽。工伤保险制度在1995年初步建立,两年后,生育保险制度确立。再加上1998年正式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1月取代待业保险的失业保险,2016年开始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得以完整确立。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被再次提上议程。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制度出台,并在随后几年的试点工作中成为覆盖大多数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险制度,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第一次拥有了由政府承担责任的普惠式养老金。
2011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使得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制度性全覆盖,“人人享有保障”开始从目标逐渐变为现实。
鲁全分析,从2014年开始,随着经济支持能力的增强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城乡分别推进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使人民群众建立了稳定的安全预期,维护了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转。
2016年,《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看病报销再也不分城里人、乡下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启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医保的便利。
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社会救助,全国性医保整合迈出历史性一步。
2016年11月,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将“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国政府,褒奖中国“在社会保障扩面工作方面取得的举世无双的成就”。为什么要颁给中国?该协会秘书长康克乐伍斯基用两个百分比做了形象的解释,“如果不算中国,全世界社保覆盖面只有50%,算上中国就达到61%。”中国将全球社会保障覆盖率拉升了11个百分点。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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