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六年与一秒(2图)

发布时间:2021-03-19 22:1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03月19日 06 版 | 查看:944次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资料图片

制图:张玉佳

  中日复交“分两步走”的主张,是周恩来征得毛泽东同意后提出的。1972年接见自称替时任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探底”的日本公明党执行委员长竹入义胜时,周恩来主动提出这个主张,后获日方同意。这个“两步走”是:先发表联合声明,再“搞一个和平友好条约”;先恢复两国邦交正常化,再以法律形式确认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将其上升为必须严格遵循的法律意志。这充分体现了中国领导人保持定力和掌握大局的战略眼光。

  1972年9月,中日两国签署并发布象征两国恢复邦交正常化的《中日联合声明》。声明第八条中明确写道:“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随着两国关系此后的顺利发展,中方在两国邦交正常化两周年之际,以时任中国外长乔冠华的名义致函日本时任外相木村俊夫,正式把缔约问题提上日程。周恩来当时明确强调,“和平友好条约要以联合声明为基础来写”,还特别提到联合声明第七条的内容,即“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当时,因为“北方四岛”(俄罗斯称“南千岛群岛”)问题,日本不得不在外交上小心翼翼照顾苏联的情绪。直至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正式缔结之前,是否要将“反霸条款”写入条约正文,一直是中日双方的主要分歧,也是谈判一度停滞不前的根源之所在。在最后签署的和平友好条约正文中,相关部分以中方同意加进“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内容而各得其所。

  “条约全文虽不足一千字,但从酝酿到缔结历时六个春秋。其间,中日双方各自国内的政局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谈判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也几经转换。”前后6次常驻日本的资深外交官王泰平后来曾刊文感慨说,中方当事人先后有毛泽东、周恩来、华国锋、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和姬鹏飞、乔冠华、黄华三任外长,日方经历了田中角荣、三木武夫、福田赳夫三届首相和大平正芳、木村俊夫、宫泽喜一、小坂善太郎、鸠山威一郎、园田直等六任外相。

  与前后6年的漫长谈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和平条约谈判期间,接任周恩来领导和主持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一秒钟”理论。

  1977年9月,两个月前刚刚恢复党政军领导职务的邓小平,会见了来华访问的日中友好议员联盟议长滨野清吾。会见中,邓小平抓住新任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在施政演说中表示“要推动缔结日中友好条约”的动向风趣地说,既然福田首相声明要搞这件事,“我们期待他在这方面作出贡献。其实这样的事只要一秒钟就解决了,不要很多时间。所谓一秒钟,就是两个字‘签订’。”

  中国领导人的决心很快传到了日本,极大鼓舞了一批坚持中日友好路线的日本各界活动家,也为谈判向前推进按下了“加速键”。“条约谈判的步伐本来还可以快些,已经耽误了一些时间,现在要把时间赶回来。”邓小平1978年8月会见应邀访华的日本外相园田直时,充分表达了中国领导人“求大同、存小异”的灵活的外交方针。他提出,“我们需要日本帮助,日本也需要中国的某些帮助。中日之间不是没有问题,例如钓鱼岛问题。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可以摆在一边,以后从容讨论。”

  王泰平在回忆录中写道:“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最终缔约成功,迎来了一个满意的结局。”

  1972年金秋,时任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时,日本正在对最大的西洋式建筑、天皇赤坂离宫进行改建为迎宾馆的工作。田中对周恩来说,待这座迎宾馆改建完成后,希望周总理能够成为第一位客人。周恩来当时笑着回应:“只要中日之间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我一定会去日本访问。”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在田中到访北京之前,周恩来总理已经被确诊身患膀胱癌。

  6年后,1978年金秋,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日本政府邀请前往日本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出席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两国批准书的仪式。日方安排邓小平下榻的地点,正是赤坂迎宾馆。邓小平此访实现了周恩来生前的遗愿,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访问日本的中国国家领导人。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马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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