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05 18:4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8-10-24 | 查看:5741次
10月15日,由深圳市民政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市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该《条例》提出,深圳将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1336”工程和保障硬约束机制。同时,深圳将创新启动“时间银行”机制,以鼓励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据了解,《条例》包括九章95个条文,主要包括总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明确提出深圳特色养老的总体方向为——推动实施养老事业“1336”工程,即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域养老服务网络(1张网);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公益力量(3股力量),提供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服务(3种服务方式);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养老服务体系(6个层级)。
《条例》明确“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集成市场和社会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服务。
养老牵涉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事业。据深圳有关政府部门统计,目前深圳实际有超过120万老年人,预计将在202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为此,《条例》就养老基本保障作了一些硬性规定。例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二万人不少于7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建设;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占总床位的80%以上;设立社区养老专员,养老专员与常住老年人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0。
《条例》明确,深圳的养老服务管理层级为建立“市级长者服务管理中心”,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建设和维护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各区分别建立“长者服务运行中心”,对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对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实施监督和服务评价;街道将建立“长者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整合辖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小型托养院、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及其运营管理;社区建立“长者服务站”,负责社区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的管理以及与医养结合机构的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日间或全天托管、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居住场所适老化改造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住宅小区、住宅楼宇还将设立“长者服务点”,联系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家庭。同时,全市长者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将统一名称、标识及建设规范。市政府根据特区发展、人口规模分区分级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每五年进行一次评估。
《条例》提出建立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服务制度,拟规定基本养老服务优先保障以下深圳户籍人员:政府供养的深圳户籍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经市、区政府认定的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值得注意的是,为引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养老事业,尤其是建立社区养老社会公益服务制度,《条例》拟规定深圳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等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以更好地鼓励志愿者(尤其是年轻人)参与养老服务。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在调研过程中,从各地碰到的问题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立法要解决的重点之一。为了提供持续稳定的护理保障,《条例》规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参保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与此同时,针对养老人才短缺的普遍问题。为了能够留得住养老人才必须建立薪酬保障、职级晋升、入职奖励等措施。记者看到,《条例》对养老服务人才设了专章规定,要求市、区政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吸引培养、职级晋升、登记注册、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评价等机制制度,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记者 王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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