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2 12:17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年09月14日 第 05 版 | 查看:1139次
本报记者 张一琪
商海春作(新华社发)
北京交警“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界面。本报记者张一琪摄
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在全路段禁停之下依然有多辆车停在路边。本报记者 张一琪摄
手机随手拍一拍,交通违法全处理。8月5日,北京交警“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市民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用手机拍照后,上传到小程序,交管部门经过核实、调查后,如果确系违法,将对涉嫌交通违法的车辆进行处罚。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互联网+政务”成为各级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交通违法“随手拍”就是表现形式之一。成都、西安、南昌等城市也相继上线“随手拍”,对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进行大力治理,获得了城市居民的支持。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其中就包括对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的“随手拍”只是第一步,未来互联网等新技术将会更加深刻地影响社会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应对顽疾出新招
违法变道、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伴随着中国进入汽车社会,交通违法行为也逐渐增多,但是执法力量的配备并不能总是跟上汽车数量的增长。因此交通乱象成为了很多城市的“顽疾”。很多司机抱有侥幸心理,不能规规矩矩地遵守交通法规,对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小杨对此深有感触。他家在北京西直门附近,小区东门外的街道本就不宽阔,街道两旁还停满了车,导致交通经常拥堵,尤其是早晚高峰的时候经常是“过不去,过不来”。“虽然也经常看到一些车辆被贴了违法停车的处罚单,但是收效甚微,路边依然停满了车。”小杨对记者说。
听闻现在可以将违法停车拍照上传之后,小杨决定试一试,“这既是对违法停车的惩戒,也希望让街道清静一些,方便大家出行”。
从8月5日上线以来,截至9月6日,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注册用户达到36.6万。经筛查审核,市民举报线索中符合证据标准的5.3万起交通违法线索,已依法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
同时,对举报线索基本清楚,经传唤当事人补充调查,予以处罚的57起;对涉及遮挡、变造车辆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973件举报线索,全方位开展侦查工作;对32处举报热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的764件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全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
从北京交警披露的数据来看,“随手拍”平台上线对遏制交通违法、疏导交通以及服务市民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济南、南昌等城市对“随手拍”实行奖励政策。南昌市自2017年1月南昌交警“随手拍”启动以来,到今年8月,平台共收到市民的举报线索15.3万余条,其中被采纳的有3万余条。累计参与人数达到了1.6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奖励90万余元。济南市从8月28日起启动“随手拍”,对一些专项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奖励500-3000元。
“‘随手拍’的出现,首先是因为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许多违法违章行为,限于警力、资金和技术的不足,无法得到及时发现或者不能被发现。从理论上说就是管理成本过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黄璜表示,公共事务本来就是大家的事情,“随手拍”是一种相互监督,共同治理,这可以大大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而微信、微博等手机APP这些工具降低了公众参与公共治理的成本,更加方便大家参与。
完善平台保运行
“随手拍”给了公众参与交通治理提供一个新途径,使得许多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违法必惩戒得到有效保证。“将‘随手拍’作为一种解决问题和监督执法的沟通平台,从而推动警民互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葛天任对记者说。
在实际的运行难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以确保举报平台的健康运行。
比如,技术上的问题。据网友反映,北京交警“随手拍”的小程序必须使用程序内的相机,这就导致部分照片的清晰度不够。同时,对于一些较远距离的拍摄,也很难保证照片质量达到证据的标准。对此,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将在不影响用户体验感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自定义相机与用户手机机型的适配和兼容性。
比如,隐私保护的问题。其一是市民在拍摄违法车辆的同时,会将自身的一些隐私信息一同拍摄,导致自身隐私的泄露;其二是市民举报都为实名举报,个人信息比较完整,存在着泄露的可能,进而有着遭受打击报复的可能。
对此,黄璜建议,执法机构要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应该保证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非特殊授权情况下看不到举报人的信息。对于举报人信息被泄露,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要有合理及时的救济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还有恶意举报的问题。“随手拍”因为其便捷性、低门槛的优点,导致某些车主车辆可能被恶意举报,蒙受损失。因此,“随手拍”要从制度设计上来识别和杜绝恶意举报,要对恶意举报有具体的约束机制。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人也产生了质疑:普通市民拍摄的照片是否能够成为处罚的直接依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怀学对此进行了解释: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取证主体是行政机关。没有执法资格的公民拍摄的违法照片或视频只能作为举报线索,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线索依法调查取证,不能直接依据公众拍摄照片或视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举报线索依法调查取证,对‘随手拍’的照片或视频的真实性应进行查证。”廖怀学说。
因此在各个城市公布的“随手拍”的案例中,都是按照交通违法线索采用,同时还要补充调查,最终确定被拍摄车辆是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葛天任表示,如果“随手拍”是充分考虑了软件及其衍生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并且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机构作为最后负责主体,那么作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技术工具或技术平台,这个还是应该提倡的,“这有利于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利于公共交通治理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形成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
社会治理须创新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在一些城市,有些交通违法线索举报后并没有得到回应,导致市民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交通违法处理过去的瓶颈是信息采集成本比较高,‘随手拍’这种创新降低了成本;现在一个月可能有几万条线索,瓶颈就转变为信息处理成本。”黄璜表示,要保证创新机制的可持续性,一方面是保证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保障公安机构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投入。“如果只有‘随手拍’,做不到及时严格的处理,那就可能只是昙花一现。”
现在,全国各地的“随手拍”平台都是由政府机构在运营,葛天任认为可以在运营模式上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
“依据我国国情,在法治基础上,由人大完善相关立法工作,并在政府支持下,各地可以采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加以运行平台,并采取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的形式,这是这类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可以采取的一种模式。”葛天任表示。
“随手拍”是中国对社会治理的一种创新和尝试,这背后其实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课题。尤其伴随着许多新技术的诞生和成熟,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将这些新技术吸收进去,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
“技术运用要兼顾效率、公平和安全。”黄璜对记者表示,效率强调挖掘技术的经济、社会和决策价值;安全要考虑到国家安全、市场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公平要求为全体社会公众提供技术使用的可及性和可用性等。
黄璜还提醒说,不能为了追求新技术、追求创造一些所谓的政绩工程,不顾实际,不重实效,盲目投入,忽视产出;不能明明可以用比较低成本的技术手段实现,却宁可选择那些听上去更加高大上的实现方式。“就是要保证成本和收益要平衡。”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虽然“随手拍”平台是技术创新治理模式,但本质上还是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才能真正发挥平台的社会治理效能。
“技术+治理无疑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但关键因素还是治理,还是人的因素起主要作用”。葛天任表示,在未来数字社会,再强大的数字技术都不可能取消人的主观能动性,“治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激活每一个生命个体的认同与潜能,从而最大程度发挥潜能,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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