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丨六部门齐通报“郭文思案”,对违规减刑一查到底

发布时间:2020-09-15 10:10 |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9-14 12:20 | 查看:1118次

 澎湃特约评论员 樊成 

还记得郭文思吗?今年3月14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的他,在北京东城区一家超市内,与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七旬老人段某某产生纠纷,将老人殴打致死。目前,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要求严惩郭文思的舆论还未平息,又有消息曝出,郭文思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释放。这再次引发强烈关注,人们质疑:对郭文思的多次减刑是否合法合规? 
  9月13日晚,北京市纪委监委、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戒毒)局分别就“郭文思减刑案”发布通报。值得关注的有两点。一是北京纪委监委披露,在“郭文思减刑案”中,9名党员、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另有多名涉案人员被不同程度问责。二是北京市高院表示,已启动对“郭文思减刑案”的重审程序。
  细看通报,令人唏嘘。此案中的人情关系、利益勾连,盘根错节。六部门的查处通报拼连起来,拼成了一幅触目惊心的违规减刑案全景图。也因此,在前期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基础上,深刻反思、补上制度和执法漏洞、启动重审,都是对该案一查到底、坚决捍卫法律权威的题中之义。
  此次案件涉及公权力部门及公职人员多、波及范围广,这告诫我们,规范减刑的司法程序,对其进行科学严谨的审核、公开透明的监督,势在必行。那些年代久远的违法违规操作,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更是历史遗留的教训。
  2016年,新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发布。《规定》对《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减刑、假释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减刑、假释的性质及适用要求,完善了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的规定。规定越细,范围越明确,权力可以寻租的空间就越少,也就可以从制度源头遏止类似的司法腐败。
  彼时,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在谈到《规定》出台的背景时曾直言,“尤其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之后,减刑相对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对照“郭文思减刑案”来看,这一“警言”分量仍在。
  值得一提的是,“郭文思减刑案”发生后,北京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补充完善了《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规定(试行)》《北京市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这种通过典型个案的查处倒逼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的举动,本身也是法治进步的典型案例。
  “郭文思减刑案”的教训深刻,随着调查深入,还有哪些真相将逐一揭开,还有哪些人将为自身行为担责,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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