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恶势力,请坚信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07-24 10:11 | 来源:海峡导报 2020年7月20日 第15版 | 查看:1661次

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谢某生、谢某斌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09年至2016年,该犯罪集团在海沧区石塘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活动。被害人慑于其家族势力,或不敢报警、或被迫接受和解、或举家搬离石塘村。(7月18日《海峡导报》) 

□牧归 乔霜

听说过为子女教育问题搬家的案例,但为躲避恶势力举家搬迁,实在出乎意料!

对恶势力,一些百姓或许觉得惹不起就忍。可你越是退让,恶势力只会越张狂。忍气吞声只会助长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让自己更被动,更弱势,直至被迫搬离。但搬离两个字,内含多少辛酸,而且大家都不去和恶势力斗争,搬离后再遇到恶势力了,你怎么办?难道也学孟母来个“三迁”?

应该承认,现在的时代下,有的恶势力也有“技术含量”。一些恶势力之所以猖狂,除了利用宗族势力,本身也够狠够横外,可能还会利用各种办法逃避法律惩罚。而种种“技术”中,逼迫被害人“和解”或者忍让,往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可以这么说,被害人在威逼下的“和解”,往往在客观上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而可悲的是,被害者迫于淫威,往往惶然之间,把这种完全违背自己意志的“和解”与忍让错当成自己的保护伞。

殊不知,在恶势力面前这样的“自我保护”是最脆弱,最不可靠的。苏洵的《六国论》说六国面对秦国的侵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又说“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尽管叙事的大小差别甚大,但在恶势力面前其实也是这样的道理。

因此,我们最好的自我保护决不是妥协,不是无原则的“和解”,更不是畏恶如虎的“举家搬离”。我们最大的保护伞是法律。只要百姓较真,法律较真,恶势力再嚣张,最终也可以说连“浮云”都不是。法治社会再加上信息社会,没有谁能够一手遮天。违背法律法规,侵犯群众利益,即使是大老虎,法律也能将其拉下马,何况是区区几条“地头蛇”?

恶势力古今有之。可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态度都很明显、很坚决,那就是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恶势力的生存空间其实已经越来越逼仄,在厦门更是如此,眼前这个犯罪集团被绳之以法就是很好的例子。故而,遭遇恶势力,群众千万别害怕、别退让,要坚定邪不胜正的信念,更要相信法律,关键时刻坚定地撑起法律这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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