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脸死,看守所究竟还要“发明”多少种死法?

发布时间:2010-04-13 07:50 |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10日 10:10 | 查看:2082次

       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其是“洗脸死”。此间有网上消息称,薛某尸体时,发现薛某“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

  即便是愚人节的恶搞新闻,恐怕打死我也不相信“洗脸死”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无厘头玩笑。世上再聪明绝顶的人,也断断想不到人生在世,居然还有这么一种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的“死法”。

  尽管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可“洗脸死”超越故事,超越传奇,太过于荒诞不经漏洞百出,谁人可能?谁人可信?难道只有看守所想得到,做得到?因为,对人家来说,发明千奇百怪的“死法”,历来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

  曾经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如今死法之众多、之容易、之荒唐,让人匪夷所思。众所周知的,就有什么“激动死”;“喝开水死”;“做噩梦死”;“上厕所死”;“睡姿不对死”;“发狂死”;“躲猫猫死”;“鞋带自缢死”等等不一而足。苍天啊,大地!看守所,你究竟还要“发明”多少种死法才罢休?

  看守所众多离奇死法的背后,挑战的是公众想象力,拷问的却是执法部门公信力——每一个离奇“死法”,都有非正常死亡的阴影,更有失职渎职的可能,甚至有枉法违法的嫌疑。否则,为什么人到了看守所就想到死?而且还有那么多离奇古怪的死法?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何况看守所又不是“死亡谷”。退一万步讲,即便看守所里各种“死法”,都是当事人的“杰作”,但“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样的看守所不如叫“失守所”更名符其实。悲剧不能继续重演,看守所里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谁来“看守”呢?(陈文祥)

(责任编辑:祁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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