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威: 重现案情,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9-10-11 22:15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11日 04版 | 查看:748次

埋头在文字报告材料之中,全神贯注地紧盯电子显微镜……在国庆前的最后一个休息日,记者来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见到刚从解剖室完成操作,马上就开始遗体切片分析工作的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院长、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官大威教授。

  官大威从事司法鉴定、法医学教学科研工作三十一载,坚守“鉴定为民,律己恪真”的理念,受理并参加法医病理检验鉴定2000余例,无一例出现差错,全部被委托单位或法院采信,为公正裁定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检验的结果关乎公平正义。法医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对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其中,检验遗体最不容易,甚至要比给活人看病还要难上几分。

  1988年,官大威自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留校在法医病理学教研室。从此,在重大命案现场,官大威开始频繁接触遗体。“环境再恶劣也要克服,法医就是要通过尸体检验寻找更多证据。”官大威说,发现死亡真相、解读死亡之谜并不容易,死亡原因复杂,稍有疏漏就可能作出错误的鉴定意见,甚至导致冤假错案。因此,需要不断提高鉴别真伪的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和职业尊严。

  2000年,轰动全国的连某某案件,因死亡真相不明,迟迟不能定案。2003年3月,连某某死亡原因论证会在沈阳召开。官大威认真研究连某某的病理切片、解剖记录及相关案件资料,认为急性出血性胰腺炎的诊断不能成立,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论证会上,官大威作为第一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书推翻了之前的多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的公正审判提供了重要依据。多年来,许多疑难或重大案件的法医司法鉴定工作都有官大威的真知灼见,他多次受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聘请,为疑难案件处理或审判提供专家意见,让案件真相大白天下。

  高超的鉴定水平源于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不断学习与探索。虽然集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和业务管理工作于一身,官大威却一直坚守在科研前线。日常教学工作紧张,周末、节假日就成为他研究学术的“最佳时间”。为研究心脏震荡和心脏挫伤的机制,他设计制作了打击器,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心脏震荡的形成机制和心脏挫伤的病理形态学分型;在皮肤和肌肉组织损伤修复的研究中,在国际上首次探讨并提出了大麻素2型受体的作用机制。他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部省级课题9项;在国际及国家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60篇,其中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论文116篇,并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两项。

  东北三省、湖南、河南……官大威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但在家里与妻子很少有晚上9点前见面的时候。法律对鉴定有时限要求,有些鉴定距离最后期限很近,官大威和团队成员都是随时待命。“投身这个事业,时间早就不是自己的”。三更半夜回家、吃不上饭是常态,车跑在高速公路上,一个紧急鉴定电话,马上改道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无论多急多忙都要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官大威要求团队严格按照司法部门有关规定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鉴定人的鉴定行为,保证鉴定程序的合法与公正。在官大威的带领下,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确定为国家级法医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两次荣获“全国司法战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目前,官大威正致力于解决器官组织损伤时间推断这一法医学鉴定的世界性难题。

    (本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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