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09 09:51 | 来源:扬子晚报 2010年3月6日 第A15版 | 查看:850次
丹阳一位“活雷锋”
41年救起16名落水者
自身九级伤残,他成了周围居民眼中的英雄
社区工作人员带着鲜花慰问施振国。 佘记其 万凌云 摄
本报讯 5日上午,丹阳市云阳镇新民中路社区工作人员带着鲜花登门看望市民施振国,今年56岁的施振国,左腿摔伤自身是9级伤残。但41年里他先后在城内河里成功救起16名落水者。2007年,他获得丹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他被评为镇江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丹阳市“文明市民”。
昨天上午,和记者谈起历次救人的情景,老施历历在目。他说,落水者有游泳时遇到危险的,有不慎失足落水的,也有想不开而跳河自杀的。这些年所挽救的落水者基本上都是附近的居民,其中以儿童居多。为什么内城河有这么多人落水?老施分析,当年这条河道岸边没有栏杆,许多人在河道边玩时,不小心就掉进河里。2007年,此事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河两岸建了护栏,才使落水者逐年减少。
老施救起的第一名落水者是邻居家一个10岁的小女孩,那时施振国才15岁。那年夏天一个午后,行人依稀,小女孩在河边捉蜻蜓,由于河边没有护栏,小女孩朝那只蜻蜓穷追不放,不慎“扑通”一声掉进河里。当时施振国正在家看电视,听到响声,不顾一切跳进河里,将小女孩成功救起,并送她到家。
老施施救最艰难的一名落水者是邻居家12岁的男孩“宝宝”。1991年12月26日,天寒地冻,那天下午“宝宝”不小心掉进河里拼命挣扎,恰巧被老施看个正着,他顾不上脱掉衣鞋和寒冷,一头扎进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宝宝”成功救到岸边。上岸后,筋疲力尽浑身冻僵的老施,来不及回家换衣服,而是首先将“宝宝”抱送回家。“这个孩子小时候曾经三次落水,其中两次都是我救上来的!”老施介绍说。这件感人的事传出后,云阳镇新民中路社区特地给老施送了一封见义勇为的感谢信。
由于多年来数次无私救人,施振国早已成了周围居民眼中的英雄,被当地人称为“大救星”、“活雷锋”。而从当初跳到河里救人,到今天用竹竿救落水者,施振国已从“见义勇为”上升到“见义智为”。采访结束时,施振国说:“做好事是快乐的,每当我救起一条生命时,我心里乐得一晚上无法入眠,比吃了糖还甜!”(史正华 佘记其 万凌云)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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