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媒体伦理建构

发布时间:2019-04-29 23:05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8-08-08 15:02 | 查看:1418次

  牛静

  互联网技术和新传播方式的快速发展,使全球各国交流愈发频繁,联系更为紧密。党和政府顺应国际形势而为,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蓝图,并强调指出,我国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跨国界、跨文化的交流对于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至关重要。然而,每个国家基于本国语境的传播策略或传播方式,可能无法被另一个国家的民众所理解,基于此的各种媒体传播伦理问题开始凸显,建构全球媒体伦理成为新媒体技术下一个避不开的话题。

  网络技术催生全球媒体伦理新问题

  新媒体技术使信息可以通达全球,这使世界各国不再只是作为“分散的文化”或“分散的政治共同体”而存在,人类生活在一个“重叠的命运共同体”中。借助于发达的信息传播技术,发生在一国的事情以及之前仅在某一地区传播的新闻、节目等,都可以轻易到达其他的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与信息发出地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政治、经济情况,这些信息很有可能使全球其他地方的接收者感觉到“被冒犯、被伤害、被侵犯”。2005年丹麦《日德兰邮报》发布的“穆罕默德的脸孔”漫画,2015年法国的《沙尔利周刊》刊登的宗教类讽刺漫画,都引起了信息内容所涉及的国家民众的抗议,加剧了地区间、不同宗教文化间的冲突。究其原因,区域性媒体伦理指导下的媒体在进行信息传播时,时常会建构出“我们”和“他们”二元对立的模式,甚至在传播信息时带有偏见与敌意,从而加剧了不同族群之间的隔阂。

  在此背景之下,媒体伦理需要在新媒体环境下重新考量:媒体伦理需要从之前基于印刷和广播技术的区域性媒体伦理,转变为基于网络新技术的、为各国媒体从业者所共享的全球媒体伦理。

  具有全球媒体伦理意识的传播者责任

  具有全球媒体伦理意识的传播者,不能仅将自己的责任局限于某一国家或某一民族,而应当认为这一责任担当是跨国界的、为全人类的,从而意识到自己传播的信息不仅需要对自己所在的国家、地区负责,而且需要对全球民众负责。

  具有全球媒体伦理意识的传播者,需要考虑世界四海一家的大同理念和全球情怀中对他人的同情伦理,因为它们对于培育“全球人类的同情与悲悯情怀”有着重要的作用。如当灾难发生,报道者不仅需要以客观的表现手法来报道灾难的严重性,还需要呈现那些逝去的生命、灾难发生地以及受影响人群,这样的报道才可以使公众理解这个世界以及和他们同生活于地球之上的其他人们的生活样貌。各国的信息传播者不能仅仅关注灾难的后果、对世界经济的影响等,也应该富有同情心地呈现受害者的情况,从而使全球民众在阅读报道时有着感同身受的体验。

  全球媒体伦理也要求信息传播者具有一种这样的能力,即可以体会远在万里之外的他处所发生的悲剧,并对之抱以深深的同情。全球媒体伦理需要传播者培养“世界性的想象力”和承担全球公民责任,需要传播者在自我意识中树立一种观念,即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全球变革,并基于此观念去行动。

  全球媒体伦理规范的建构路径

  建构全球媒体伦理规范,除了需要强调传播者的全球责任意识,还需要探讨在信息传播全球化语境下,各类媒体从业者所应遵循的相对统一的伦理标准问题。建构全球媒体伦理规范的路径主要有:梳理各国媒体伦理规范共识、基于东方伦理进行思索、进行全球媒体伦理对话等几种。

  首先对全球各国的媒体伦理规范进行整理、编译与研究。媒体伦理规范作为媒体自律的一种手段和依据,一般由各个国家、地区的传媒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目的是规范媒体实践活动,为自律组织处理媒体伦理问题提供指导。它往往集新闻业的共识理念与本土特色规定于一体。尽管每个国家的媒体制度、文化习俗、国情国策存在差异,但是在一些基本的媒体伦理原则上,各国媒体伦理规范具有一定的共通之处,这为建构全球基本媒体伦理准则提供了现实可能性。2018年收录了近80个国家百余篇规范的《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一书的出版,正是此方面的一个很好尝试,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对各国规范进行内容分析,从而发现共通性准则和区域性准则,并与我国的媒体伦理规范进行对比论证。

  其次要汲取融合中国传统伦理中的“义”“和”“仁”“诚”“中庸”“修身”等伦理思想,从而建构出兼容东西方伦理思想的全球媒体伦理。如由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义利之辩”而形成的“尚公”原则,启示媒体从业者应以公众利益至上;“和”启示新闻从业者应当承担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责;“仁”所倡导的人道主义原则启示新闻工作者,要怀着人文情怀采访或拍摄人类痛苦的场景、对弱势群体抱以同情心;“诚”启示新闻工作者要追求真实,为人真诚;“中庸”之道,启示新闻工作者应保持观点的平衡性和多样性;“修身”之道,启示新闻从业者,应具备吃苦耐劳的品质、乐观向上的态度、坚强勇敢的意志力,以及广博的知识。这些媒体伦理规范也是能够被全球其他国家的媒体行业及从业者所认可的。

  最后,我国要加强在媒体伦理、政策、价值等方面与国际社会进行对话,从而为传达中国声音、东方话语、获得国际话语权提供基础。全球媒体伦理规范将会是一些抽象的伦理原则,它可以告诉新闻从业者全球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去做,因此全球媒体伦理需要各国人士对普遍认可的媒体伦理的基础、目的、原则进行讨论。目前国外学者提出了全球媒体伦理规范条文,以期规范各国信息传播者。但我国在该领域处于探索阶段。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必须了解全球媒体伦理的话语,了解国际社会在该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及其证明方式。我国的政府、新闻组织、媒体协会可以提出一些全球新闻伦理的指导方针和操作标准,这些可以启发其他国家起草伦理原则。我国应当参与到初步起草全球媒体伦理原则的讨论中去,与国际媒体行业、国际研究者等不断对话,从而传达出中国的传播伦理理念和文化价值。

  建构全球媒体伦理、呼吁世界各国基于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而进行信息传播,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呼吁“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基于这一思想,我国应当提倡一种适宜的全球媒体伦理,它可以在保持与尊重价值多元的基础上,寻求一种道德共识,它可以同时兼容于东西方的媒体传播文化中,有助于缓解世界各国冲突,建构良好的国际传播秩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参与建构全球媒介伦理的路径研究”(15BXW07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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