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优秀志愿者公考可优先招用

发布时间:2019-04-14 18:51 | 来源:河南日报 2018-12-12 08:00 | 查看:11182次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石可欣 陈小平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12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法工委员会、省文明办、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志愿服务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推动本区域的志愿服务工作。这些规定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问:什么是志愿服务?志愿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条例》规定,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目前,我省注册志愿者约1200万人,数量居全国第一。《条例》规定,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同时,为了规范志愿者的活动,《条例》规定,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相应的任务;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声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问:民政部门如何为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提供便捷服务?

  答: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共登记了185个志愿服务组织,这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相比,还很不够,还需要大力支持发展。一是针对目前大部分志愿服务组织团队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缺乏固定场所的实际,各市、县要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登记设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化服务,加快办理,促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成立。二是对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社区党组织实施管理,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鼓励、支持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服务协调。三是鼓励合法的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团队给予指导和支持,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收其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合法合规的志愿服务活动。

  问:如何支持各级志愿服务协会的登记成立?

  答:一是贯彻落实好我省有关规定,把发展志愿服务协会作为主要培育、优先发展的重点。二是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广泛宣传成立志愿服务协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发起成立,并加强指导,缩短审批时间,提供便捷服务。三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列支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着力扶持志愿服务协会等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为推进我省的志愿服务事业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问: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评价、激励等工作;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及时、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志愿服务经费、物资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与交流活动。

  问:如何开展专业化的志愿服务?

  答:《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今年以来,省文明办依托8个省级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对近4000名志愿者骨干进行了培训。去年省文明办和省交警总队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今年省文明办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健康扶贫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已经走进了14个贫困县开展健康科普志愿服务、医疗志愿服务,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欢迎。其他有关部门也将参照这个办法,组织专业化志愿服务队,深入全省开展志愿服务。

  问:《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强调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二是鼓励有关单位、组织提供支持帮助。《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城乡社区、服务窗口、机场车站、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所在单位建立志愿服务站点。三是注重把学雷锋志愿服务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实践中,我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五大创建”测评体系,都把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问:《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了哪些激励措施?

  答:《条例》规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条例》还规定,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问:如何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营造志愿服务文化氛围?

  答: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价值理念是志愿服务文化的核心。调查显示,83.45%的被访者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这其中49.13%不知道怎么参加。按照《条例》规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推介志愿服务好经验,加大对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要推动创作生产一批讲述优秀志愿服务故事的微视频、微电影、歌曲、戏剧等文艺作品;建设一批志愿服务主题公园;制作并刊播一批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让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文化深入人心,让志愿服务活动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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