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月、李春生:“订下的合同必须兑现!” “愚公”移山开路践约还债17年(图)

发布时间:2019-04-11 22:0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9年3月29日 | 查看:1121次

人物故事:

  吴明月、李春生是上饶市鄱阳县响水滩乡鸡峰村村民,曾经挡住村民与外界交往的龙凤岭,通过吴明月和李春生三年(2002年-2004年)的辟山开路,终于使它低下了“头颅”,结束了该村世世代代路难行的历史。可是,吴明月和李春生却为此背上了44万元的巨额债务。两位农民为了践约而负债累累,李春生如今早已病亡,吴明月至今仍然在为还债而做了一份单位大院的看门工,但17年前的负债践约的故事仍然被传为美谈。

  订合同

  鸡峰村有2000多人。多年来,鸡峰村与龙凤岭山那边的谢家滩镇桥头村有着密切的亲情往来和经济交往,但由于龙凤岭山横亘在两村之间,村民出行十分不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鄱阳通往安徽省的碧石公路的贯通,搬掉这座大山,修筑过山公路显得格外重要。2002年上半年,当时的村小组干部吴礼清、吴体德、吴小河决定要修通这条山路,了却村民的夙愿。然而,修路资金从哪里来?3名村小组干部经过反复调查,决定分三步走:一是向村委会汇报,力争支持。根据自愿的原则,发动全村村民捐款。同时,村组干部带头义务投劳。二是说服山那边的桥头村民承接此路。三是决定把村小组富贵山400亩山林的15年经营权拿出来公开置换,以换取开山修路资金。当时,村里先富起来的吴明月和李春生决定出资开山换取山林经营权。他们两个人到现场看了后,既没有请技术员测量,也没有找专家咨询,在家人反对的情况下,与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合同:他们负责削平龙凤岭山头,然后换取富贵山400亩山林15年的经营权。

  讲诚信

  2002年5月29日,吴明月、李春生请来了挖掘机、运输车正式开工,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顺利,因龙凤岭很高,在开山时岭上的石块不停地落下来,劈山工程遇到了麻烦,直到2003年底,仍然不能完工。此时,吴明月和李春生除赔上两个人的工资不算,还为铲山头花去38万元,是过去预算的4倍。当时,他们认为,削平山头只要十来万元,而换取山林经营所获效益也与此差不多。而实际上,那400亩山林不是值钱的经济林,只是一些杂木。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由于没有挖开山路,山林经营权也无法得到。一直在工地上帮工的吴礼清等三位村组干部也坚持不下去,最后外出打工去了。吴明月和李春生面对资金和施工难题不知如何是好。但他们两人表示“讲过的话,就要做到”。2004年初,他们找到两名施工技术员,请他们出主意。技术员经过勘探认为,山不能再往下挖了,必须从旁边另开一条山路。不久,他们又借了16万元重新修山路,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于使山路开通了。2005年元月,村里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山路开通仪式,村民别提有多高兴。

  继续还债

  吴明月谈起那份合同时,叹息道:“要是当初请了工程师来勘察地形就好了,现在这么多债务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得清。”他说,李春生不仅欠了20多万元债,又得了喉癌,现在连治病的钱都没有。本来他们想办个木具加工厂,利用山林进行加工。但没有投资,办不了厂。现在上门讨债的人不少。而村委会和村小组因为都没有钱,也没有别的办法。乡政府为修土滑线省际公路等也花了不少钱,现也无钱来解决村里公路建设的费用。

  此后的日子里,李春生因为还债,劳累过度,加上得病早亡。吴明月一直为还款而奔波。如今在九江市的一家单位当看门工,债已经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4万元。他也不觉得后悔。他说:“说下的话,订下的合同必须兑现!”

来源:江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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