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9 19:42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2-15 06版 | 查看:1006次
袁可立(1562年-1633年),字礼卿,号节寰,河南睢州人。他曾任苏州府推官、山西道监察御史,是明朝后期著名的能臣廉吏,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诰“五世恩荣”之赏。在苏州名宦祠,他是和文天祥、况锺、海瑞、于成龙、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是明清五百年间入祀苏州名宦祠唯一的七品官员。
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袁可立中进士,赴任苏州府推官,专掌刑名。在任期间,因为明察秋毫勘破“琉球案”,“夷感其德,民服为神”,官声在当地传为美谈。一次,袁可立奉命巡海琉球时,一位李姓千总向他赠送了三把“武士刀”,说是从倭寇那儿缴获的。袁可立没有收,但看过后发现并非倭刀,而是来源于琉球之物。后来有一天,海上传来捷报,说是击毙倭寇数百,擒获俘虏二十名,并缴获大量物资。急于报功的前线要求将犯人处死,但在审讯时却没有战俘的口供。
袁可立接手该案后,仔细查验了所有缴获的物品,发现自己曾经见过的三把倭刀竟然也在其中。他马上找来李姓千总对质,但他并不承认诬良为盗。不久,琉球贡使来中国,袁可立请他们过来指认,最后证明,所谓倭寇全都是漂流海上的琉球良民。这些琉球人被无罪释放后,为感谢袁可立救命之恩,他们就在琉球建庙塑像奉祀袁可立。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袁可立还审结了一起轰动朝野的重案。这就是明史上有名的“湖州案”。湖州乌程有两家权豪之家,一为曾官至礼部尚书的董份,一为曾官至国子监祭酒并当过万历帝师的范应期。两人虽赋闲乡里,却纵容子孙和家奴侵夺百姓田产,鱼肉乡里。监察御史彭应参出巡湖州后,责成乌程知县张应望对董、范两家秉公查办,将范应期等人拘捕。
范应期的妻子跑到京城告御状,张应望被流放,而彭应参被削职为民,所涉大小衙门官员无人敢过问此案,而百姓状告不止,民心颇为不稳。案子经浙江主政官员商议后决定征召袁可立处置。袁可立到职后,一方面安抚民心,另一方面不顾个人的前途乃至性命,把百姓揭发董、范的诉状分发各县审理,并在查实董、范两家侵占民田的事实后,责其退还,使这一轰动朝野的事件很快平息。
连审大案的袁可立因为政绩突出被擢升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在任期间,袁可立发现时常有太监仗势杀人,便将他们的罪行张榜公布,“重棰问抵”。这时有人拿重金到袁可立门上说情,袁可立大怒,说:“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遂将说情者赶出门外。最终,弄臣被袁可立正法。由此,京城人称其“袁青天”“长安真御史”。
明代极负盛名的书画大师董其昌为袁可立同年至交,曾题《袁可立像》曰“忠诚干国,正直立朝”,并以八十一岁高龄亲为袁可立撰写《节寰袁公行状》四册传世。
明熹宗朱由校亦称袁可立“清任以和,直方而大;精神折冲于千里,文武为宪于万邦”。(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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