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星” 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17 15:5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4-11-14 | 查看:956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重诺”的良好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沈阳市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诚信典型。经各地区、各部门考核、推荐,市文明办审核,评选产生了沈阳市首批10位“个人(集体)诚信之星”。(9月19日  沈阳市文明办)  

  当前,不讲诚信的行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是时有发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除了我们对不讲诚信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到位之外,还有就是我们没有充分发挥出榜样的作用,弘扬和表彰社会诚信的典型不够到位。  

  虽然诚信更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的传统美德,然,也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基本道德要求。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切向钱看”的不良风气在社会不断蔓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互不信任,相互提防。  

  当诚信出现危机的时候,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至关重要。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树立典型。因此,沈阳市评选出的“诚信之星”对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很大的助推作用。“诚信之星”就是社会讲诚信的楷模和榜样,表彰他们,就是对诚信行为的一种认可和褒奖,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诚信的氛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就像我们熟知的雷锋同志,他树立的榜样就是一个典型,半个世纪多来,全社会各行各业的人们纷纷以雷锋同志为标尺,查找自身的不足,向雷锋同志学习,不断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全社会宝贵的精神财富。而当一个人当面对金钱和物质诱惑时,仍能坚持诚信,那么他也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比如在沈阳市这次评选的“个人(集体)诚信之星”中,有一个普通环卫工人徐丽书,他在一次清扫途中,看到地上放着一个黄色纸箱。她捡起来,觉得纸箱很重,打开一看,纸箱里面装有大量现金,里面有25万现金,是她近二十年的工资收入。但是他毫不动心,在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积极帮助寻找失主。这种道德高尚的人被评为“诚信之星”能够更多的人去向他学习。试想,如果我们大多数人能够做到他这一点,那么“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有可能成为现实。  

  从这些“诚信之星”的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依然渊源流传长,看到诚信之花在竞相开放,他们的高尚品德发挥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需要全社会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榜样的力量。因此,“诚信之星”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然能够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熊上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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