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群:80后“法官姐姐”教育感化涉案少年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图)

发布时间:2018-07-10 21:2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年12月 | 查看:1330次



人物故事:

  何伟群,女,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8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毕业后进入北京怀柔法院,先后在刑一庭、刑二庭工作,现为该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职审判人员,曾获该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刊物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质量标兵、个人嘉奖等荣誉称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她熟悉并适当运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特殊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每一位涉案少年。她立足本职,兢兢业业,结合所办案件,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法律在未成年心中生根发芽。 

  有人把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比喻成一片温馨的土地,那她就是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的园丁。她起草制定了怀柔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审理了包括劳动强迫案等在内的新类型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区分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回访帮教,她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涉案少年。 

  在审理孙某盗窃一案时,她准确把握孙某及其父亲的心理,找准联系父子两代人的切入点,使得起初连父亲面都不愿意见、更不愿同父亲说话的孙某,在庭审最后不忘提醒父亲“注意身体”,而就在那一刻,内心早已麻木,早已对儿子彻底失望的父亲也忍不住老泪纵横。 

  在审理刘某抢劫一案时,她基于挽救和教育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有关情节,对其适用了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刘某不断给何法官写信告知近期表现并表达谢意。她在百忙之余亲自给刘某回信,及时称赞他取得的成绩,并勉励他继续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成绩。在她的教育和感化下,刘某逐渐摆脱了往日犯错的心理阴影,学习和生活也很快步入了正轨。 

  通过电话回访、亲自走访、单个回访、集中回访等形式,她多次回访帮教失足未成年人,到失足少年家中看望生病家属、到失足少年工作地走访慰问、陪同失足少年一同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帮助失足少年继续留校学习、到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失足少年…… 

  法律的意义不仅仅是给出一个判定结果,更为重要的是让人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对行为结果产生预设度衡之心、对个体发展产生约束自律之心及对社会和谐产生奉献融入之心。如何让法律走出去,走进社会、走进未成年人的心田,成为她孜孜不倦的理念。她充分发挥自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优势,走上讲台、走进会场普法宣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奔波。近年来,她先后在怀柔区第二中学、第四中学、汤河口中学、渤海中学、泉河街道杨家园社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市第二监狱、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怀柔区看守所等处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讲;指导怀柔区第五中学、庙城学校、桥梓中学、九渡河中学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她以示范庭形式,组织渤海中学、桥梓中学学生旁听案件审理。 

  面对日趋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她向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毒品犯罪方面的普法宣传。针对辖区某中学高年级同学索要低年级同学钱财的现象影响到部分学生的日常学习的状况,她专门搜集了全市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例进行讲解,并指导该校以该类案件为原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此外,为了在审理案件中更加敏锐地发现当事人在心理方面的症结,在繁重审判工作之余,她通过自学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她撰写的法官手记《难忘的少年之父》被市高院京法网事微博采用。论文《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普法格局》获得“2014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征文优秀奖。 

  面对自媒体时代舆情的复杂多变,她申请开通了个人实名认证职务微博“何伟群法官”,就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预防编发、转发博文300余条。她申请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法官姐姐”,以此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律故事、拉近与未成年人的距离。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用行动诠释了法律的真谛,把法理、道理、情理传递给每位未成年人,把公平正义化为未成年人信服的道理,化为解决纠纷的行动,用真心宣传法治,用真情传递和谐,使涉案未成年人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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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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