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5 18:2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年9月 | 查看:1279次
人物故事:
2017年3月3日上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优秀的共产党员、副处级审判员李志强同志在张湾街同心垸村走访贫困户时,因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及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56岁。
李志强同志生于1960年9月20日,河南西平县人。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区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1990年12月调乡镇工作,先后任奓山街组织委员、副镇长;原柏林乡党委副书记等职,1997年12月经组织批准回法院工作任副处级审判员。
2015年蔡甸法院按照蔡甸区委部署,组建4个扶贫工作队,与辖区内4个重点村对接。工作初期,李志强同志并不是院派驻扶贫村的“第一书记”候选人。现已退休的原纪检组长李启作回忆道:“因原定的驻村书记不能到岗,当时正为找不到合适的‘第一书记’而发愁,李志强同志得知此事后,表示熟悉农村基层工作,主动请缨当了这个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的”第一书记“。自2015年10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他每周下乡都不少于两次,进村入户,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的家庭情况,详细掌握其脱贫动态,帮助解决脱贫致富过程中村民们遇到的所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包括村委工作协调、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法律咨询、土地纠纷调解、村民矛盾化解等等,通过产业扶贫、土地流转、教育助学、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方式,全方位的提供帮扶,推动同心垸村贫困户增收创效、尽早脱贫。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自身”造血“功能,他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土地集体性流转,让困难群众握着”土地的金饭碗“增收脱贫。在他的建议和帮助下,2015年有4户12人脱贫,2016年有3户10人脱贫,2017年预脱贫13户34人。该村也由原来透支80万元的经济亏损村扭亏为盈,村集体经济累计结余40余万元。
”他是群众的贴心人“,这是同心垸村的贫困户杨振红对李志强同志的评价。杨振红将李志强同志视为家人,每每见到李志强,都要亲切地拉拉家常,讲讲家中的新变化。杨振红自己是残疾人,患有侏儒症,其妻子痴呆,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正在读小学,大女儿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外出打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2016年,李志强在走访贫困户过程中,了解到杨振红的大女儿患重病住院,医疗花费近3万元,给这个贫弱的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重。李志强同志知道后,针对类似因病致贫的家庭,综合了解蔡甸法院其他三个扶贫工作队情况,向法院党组建议,发动蔡甸法院干警进行爱心捐款,募得善款2万余元,作为扶贫专项资金。李志强同志亲自将其中1000元扶贫金送到杨振红手中,并协助解决其医疗费报销事宜,此后还经常到其家里看望。
同心垸村一隅,一间由裸砖砌成的低矮平房格外显眼,那是村民徐培青的家。徐培青70多岁,年老体弱,其老伴儿双腿瘫痪,常年卧病在床,唯一的儿子智力低下,无固定工作,40多岁还未婚,家徒四壁,着实贫困。李志强生前经常到老徐家走访,鉴于老徐的老伴儿双腿残疾情况,2016年他帮助其申请办理残疾补贴。李会计告诉老徐,残疾补贴已经办下来了,老徐马上就可以按月领取了。老徐沟壑纵横的脸上,激动得绽开了花儿,连声表示感谢。当得知李志强同志去世的消息,老徐呆怔了半响,他连连摇头,不相信这个噩耗。老徐说,李志强同志经常到他家嘘寒问暖,关心他家的柴米油盐,逢年过节李志强都要到他家去,出于质朴的感激,他要将家里丰收的一堆南瓜送一个给李志强书记尝一尝,李志强坚决不要。
李志强同志生前随身的物品里,有一本泛黄的《扶贫工作日志》,记载着他精准扶贫后的点点滴滴。”2016年11月4日,工作安排:参加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会议。完成情况:杨书记传达精神,村民代表16人,全体人员及村组干部到会。问题建议:贫困户土地入股方案。备注:股权可转让、拍卖、抵押,土地不能买卖。“”2016年11月12日,天气阴, 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了解贫困户过冬问题。挨家挨户走访,确保门窗完好,煤气、煤炭充足。“提起李志强,村支书杨玉清眼中不禁泛起泪花,他说:”李志强同志是我们的好书记!“李志强同志在同心垸村扶贫工作期间,帮助村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带领村干部真抓实干,为村经济发展和村民脱贫致富出谋划策、亲力亲为,推动该村土地流转达1200亩,帮助协调引进当地企业在村里发展蔬菜产业园,以前靠传统种植模式每亩地年纯收入仅100多元,土地流转后每亩地年租金就有500元,实现”别人种田我得租,打工赚钱心无忧“,一定程度上使农民旱涝保收。如今,村里的果蔬合作社兴旺了,乡亲们靠土地流转和果蔬种植正走向富裕,”第一书记“却离开了,全体村委会干部和村民无不为之痛心。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李志强同志扎根基层,几十年如一日,勤学善思、兢兢业业、公正司法、定纷止争。2001年3月至今,他在行政庭工作,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他敬业奉献,作风严谨,工作细致,清正廉洁,是行政庭结办案骨干,年结案均超过百件,且无一例缠诉闹访事件发生。2015年,蔡甸法院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法院之一,实施法官员额制遴选,李志强同志以优异的审判业绩和综合能力,通过湖北省首批员额法官遴选成为首批员额法官。改革后,他承办案件的数量增加了,审判任务愈加繁重,近三年来,经他审结的案件近400件,均做到了胜败皆服,实现了无上访缠诉、无上诉抗诉、无超审限办案的”三无“目标。
执法上,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刘剑,于3月5日来行政庭联系工作时,听说李志强不幸罹难,深感痛惜。他说:”因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工作,我与李法官打交道多年,他是个正直、为民的好法官!“环保类行政非诉案件申请立案后,李志强总是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道到被处罚方作环境违法行为的成因分析,他说,处罚企业不是目的,治理环境污染是我们的任务。为此,经李志强处理的涉行政处罚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2015年新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针对行政机关有的工作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法律要旨把握不精准的情况,李志强还专门培训授课,详细讲解新法律适用要领。
李志强的父亲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南下干部“,已耄耋之年的老党员,多年的家庭熏陶培养了李志强同志一生淡薄名利,洁身自好优良品质。自工作以来,他长期以组织需要为己任,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年轻时,他作为优秀人才选调乡镇工作,风华正茂之年已是乡镇党委副书记。然而,他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促使着他毅然舍弃功名利禄,返回到政法队伍。从此,默默无闻、扎扎实实地工作战斗在基层一线,直至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李志强的妻子罗丽霞退休前是一名商业服务行业的下岗人员,在单位改制时,她曾恳求丈夫跟所办案的行政机关”通融“一下帮助换个单位,但遭到他的断然拒绝。从2004年下岗,整个家庭全靠李志强微薄的工资收入维持。女儿李红悔恨地说:”父亲一生未穿过象样的衣裳。“在她的印象中,他仅有的只是工作制服,虽然旧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整洁大方。
李志强同志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忠诚质朴的共产党员,一个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他是如此平凡,却将一件又一件平凡的小事做得极致、做得真切。
来源:湖北文明办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