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4 11:5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年8月 | 查看:1182次
人物故事:
张森,男,汉族,群众,34岁,出生于兰州市城关区伏龙坪街道前街16号,2004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现担任求是杂志社《红旗文摘》甘肃联络员、兰州市城关区阳光公益志愿服务中心团支部第一书记、总干事。
张森十六年如一日坚持开展公益活动,2000年以来,他累计无偿献血70次,共计14000ml。 2002年筹建“中国西部首个大学生干细胞库”。2013年发起成立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阳光公益志愿服务中心,开展照顾残疾青少年和残疾孤寡老人的行动,团队现有会员3268人,注册志愿者1388人。他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喜羊羊”项目计划,号召全国的8226名网友、阳光公益团队的3056人次帮助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300户贫困残疾家庭脱贫致富。
2015年,张森和母亲、妻子3人一同签署了“无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协议”,成为全国第一个签订协议的家庭。
捐献器官让人生更有价值
“心存感恩,生命不息,公益不止。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这是甘肃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发起人张森的人生信仰。
2015年12月10日,张森33岁生日之际,他为自己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成为甘肃第28名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问起为什么想进行器官(遗体)捐献,张森说,2013年秋,他的父亲因重病住院治疗,治疗费超过50万元。为了筹集治疗费,家人将老房子变卖,还在银行贷了款……然而,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仍未能挽留住父亲的生命。
“这件事对我内心触动很大。那个时候我就暗下决心,要登记器官捐献,挽救像爸爸一样身患重病的人。”张森说。
然而,想要登记成为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必须有家人签字。当张森将这一想法告诉母亲和妻子时,起初母亲和妻子根本不同意。经过张森多次耐心解释,母亲和妻子最终同意了张森去登记器官(遗体)捐献。
同一个月,张森的母亲和妻子也要登记成为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从2000年3月2日第一次无偿献血到2015年12月10日第70次献血,15年来,张森累计献血14000毫升。
“2000年3月2日,学校组织大家为一名车祸伤者献血,那个时候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血型,献血时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但想到那位需要血液救治的伤者,我还是坚持献血400毫升。”谈起第一次献血紧张的样子,张森依然清楚记得。
2002年10月起,张森创建了“中国西部首个大学生干细胞无偿捐献库”,并对其进行了广泛宣传。
2007年张森加入中华骨髓库甘肃分库。
2013年7月,张森与其他志愿者共同创立甘肃阳光公益协会。
爱无止境为社会贡献力量
甘肃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现有志愿者3326人,注册志愿者1323人。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的成员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年纪最大的66岁,最小的只有5岁。
2014年12月,甘肃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天天捐助1元钱,天天陪伴 1小时——免费救助贫困脑瘫、骨病青少年”项目,获得“首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截至2015年8月,共帮扶脑瘫残疾青少年22人,减免医药费44万余元;帮扶骨病残疾青少年93人,减免医药费46.5万元,共计减免医药费90.5万元。
2014年6月,甘肃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开展的精准扶贫——“喜羊羊” 计划项目,旨在帮助天祝、东乡、张家川、宕昌、通渭等5个国家级贫困县的300户贫困残疾家庭。在共青团甘肃省委、腾讯公益、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单位的帮助下,来自全国的8226名网友、阳光公益的3056人次,共为天祝县西大滩乡、定西市通渭县襄南乡等地捐助小尾寒羊160只,微型农耕机15台,高原蕨麻猪种苗200头,过冬煤炭、衣物及米面油等物资,总价值787473.66元。
截至2016年3月6日,甘肃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共帮扶陇南市宕昌县阿坞乡麻界村、城关区伏龙坪街道、广武门街道、白银路街道、安宁区社会福利院、兰州市盲聋哑学校、榆中县银山乡、榆中县北山小学、卓尼县恰盖乡中心小学、夏河县甘加乡小学、陇南市文县金色阳光儿童之家、张掖市儿童福利院、通渭县杨堡小学等19个单位,累计开展精准扶贫捐助43次,帮扶孤寡老人、残疾青少年达到1.1万余人次,捐助米、面、油、煤炭及各类物资价值387万余元。
2015年12月,阳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获得“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银奖”,也是全国唯一连续两届捧得该荣誉的民间公益组织。
来源:甘肃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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