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09 09:33 |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8日05:30 | 查看:5134次
公司负责人因索要烟和矿泉水“构成敲诈勒索”被拘15天罚千元
■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到位的监管?
■水上派出所的所长打了一个电话给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让他马上到现场打捞。依此推断,公安其实是知道这个公司长期存在、从事捞尸业务。为什么公安部门没有进行打捞,却主动求援于个体公司?
据新华社武汉11月7日电 荆州市人民政府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结果显示,10月24日在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过程中,现场收取3.6万元费用的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因额外向学校索要烟和矿泉水“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调查称捞尸公司不涉黑恶
又讯 昨日公布的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而且没有交过税。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央视记者三点质疑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论,央视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到位的监管?
大学生的尸体最终还是由捞尸船打捞起来。根据笔录等综合分析,当时消防、水上公安以及海事等部门到达现场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间,他们的任务实际也就是打捞尸体。为什么最后还是由私家的捞尸船捞起来?当时,相关部门又在做什么呢?现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答。
记者质疑在笔录中看到的一点: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提到,他当时是有个叫“蓝色家园”的餐厅人员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地方发生事故请他来打捞。在途中,水上派出所的所长也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让他马上到现场打捞。依此推断,公安其实是知道这个公司长期存在、从事捞尸业务。为什么这个时候,公安部门没有进行打捞,却主动求援于个体公司?(中新)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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