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9 21:2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12-02 | 查看:1419次
祖木尔·胡达白地, 塔吉克族。1988年8月,祖木尔·胡达白尔地放下教鞭,走下讲台,穿上了羡慕已久的法官制服,分配到阿克陶县法院的作为阿克陶县法院克孜勒陶巡回法庭工作。作为法院唯一的一名塔吉克族法官,祖木尔注定不能安稳地坐在法院里断案。祖木尔·胡达白尔地背一个小包,拎一个大包,挎一个旧军用水壶开始了他的克孜勒陶巡回法庭法官生涯。
他的辖区包括克孜勒陶乡、阿克塔拉牧场、英吉沙煤矿、阿克陶县煤矿、恰尔隆乡、塔尔乡、库斯拉甫乡。在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帕米尔高原上,他在这4个乡、一个牧场、两个煤矿间巡回办案。只要需要,找一间房子,换好制服,放置好国徽,就开始开庭办案,在他20年的巡回办案生涯中,他和书记员有时靠步行,有时租用牧民的马和毛驴,走完辖区内的一个巡回,需要4个月的时间。
祖木尔·胡达白尔地从事法院工作20年,靠着对法院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及对高原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一个人20年不停地穿行,只为做着同样的一件事——为高原上千千万万的群众解决这样那样的烦恼,调解这样那样的纠纷。在他的心中,什么样的苦和累都抵不过能为百姓做一些事所带来的巨大快乐。
1990年至2005年连续被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2007年4月、2008年8月分别获得新疆杰出法官称号;2007年4月荣获新疆“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称号;2006年12月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06—2007年荣获阿克陶县双拥先进个人。
来源: 新疆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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