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0 13:3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07-29 | 查看:1110次
人物故事:
徐兆春,男,汉族,现年47岁。18岁参军入伍,2000年转业,2003年分配到新乡市牧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至今。徐兆春同志自幼生长在泰山脚下,悠久渊深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他博大宽广与坦荡无私的的高尚情怀,厚重博爱的齐鲁大地赋予了他正直善良和豪爽仗义的至真秉性。他是一名受部队锤炼、熏陶多年的老战士;他是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老党员。多年来,他把“一身正气,敢于担当”作为他的座右铭和人生信条。他嫉恶如仇、临危不惧与窃贼展开激烈搏斗;他无偿献血、默默奉献,舍己救人于危急之中;他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奋不顾身扑灭熊熊大火;他爱心无限、捐贫助残,热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他的先进事迹被部队及单位多次通报表扬,他的义行善举多次被媒体刊登报道。
2015年2月10日晚6点20分左右,徐兆春同志下班步行回家途中,遇到一个行窃得手后一路狂奔的小偷,他立即义无反顾地猛追上去。在他奋力直追一千多米后,终于将体力不支的窃贼当场拦住,然后大喝一声:“站住,东西交出来,上派出所!”小偷见无路可逃,便疯狂的叫嚣道“少管闲事!”然后就穷凶极恶地向他扑来,徐兆春同志毫无惧色,立即与穷凶极恶的窃贼扭打在一起,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终将小偷制服。但他的手背和脖子也已被窃贼抓伤划破,鲜血直流。随后,110警车也赶到了现场。把歹徒交给警察后,徐兆春同志又到公安分局主动配合警方做完事件笔录。直到晚上10点多钟,才拖着疲惫和伤痕累累的身体离开。事后他说,就是要让坏人像过街老鼠一样,无处遁形,这样才能让犯罪分子不敢为所欲为。为了弘扬正义,新乡市公安局东街分局特意为徐兆春出具了见义勇为的相关证明。
2014年3月29日中午12时许,徐兆春同志正在新中大道超限车辆检测站执勤,不远处一辆车牌号为豫G26375的货车突然在行驶中自燃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到驾驶室,情况十分危急。徐兆春又一次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现场,率先把已经吓傻了的司机从驾驶室拉到安全地带,紧接着冒着油箱随时都会起火爆炸的危险对车体进行扑救,把站上几个灭火器全部用完后,又用洗脸盆端水来灭火,最终和随后赶到的几位同事一起奋力将大火扑灭,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徐兆春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展示了一名军人和当代交通人的精神风貌。
来源:河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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