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峰:公交司机捡20万现金归还失主(图)

发布时间:2018-05-28 13:0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年1月 | 查看:570次

人物故事:

  人物简介:

  于峰,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籍贯山东日照,1995年入职青岛公交集团,现为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务巴士分公司驾驶员。

  事迹概括:

  于峰同志从事公交车驾驶员工作多年,始终坚持早来晚走,安全运行,立足平凡的岗位,用真诚的服务传递正能量,曾经多次被评为公交集团先进职工。2016年4月份,于峰来到商务巴士公司从事夜间职工接送车驾驶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他用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朴实、善良的内心,多次受到表扬。21日晚,他路过广饶路与延安路路口时捡到一个包装盒,打开后惊讶地发现盒内装巨额现金。于峰毫不犹豫地拨打110报警,积极寻找失主。2016年10月,被评为青岛市文明市民。

  正文:

  捡到20万现金巨款。9月21日晚21点,于峰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将车辆停放到公司停车场,做完收车检查后,来到公司附近的一家饭馆,简单吃过晚饭准备回家。21:20分左右,在路过广饶路与延安路路口时,他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旁有一个茶叶包装盒,而周围并没有人。据于峰回忆,当时包装盒是崭新的,位置很显眼,出于职业习惯,他怕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过,便准备将它扔进垃圾桶。但茶叶盒拎起来还挺重,他感到奇怪便打开检查,惊讶地发现盒内装有大量现金。“这么多现金!失主一定急坏了,万一是救命钱更得急死人了,我得赶紧报警。”于峰丝毫没有犹豫,当场拨打了110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失主。

  仅3分钟,登州路派出所民警便迅速赶到现场,于峰将包装盒交给民警。民警与于峰一起检查了盒内物品,盒内是2摞用绳子捆绑好的人民币,总计20万元,盒内再未发现任何有关失主的信息。随后,于峰跟随民警一起来到派出所,详细描述事发经过,积极配合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调查工作完成后夜色已深,民警同志对于峰拾金不昧、诚实守信的高尚行为表达了赞许和支持,于峰却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捡到钱就交给警察,是应该的。”说罢便默默离开。

  巨款完璧归赵。回想起20万元一眨眼没影了,失主窦先生仍心有余悸。原来,50岁左右的窦先生老家一个朋友的孩子得了重病,他们几个朋友一起给孩子凑了20万元救命钱,都委托他送给孩子的家长。当晚,窦先生和几个朋友聚会,为朋友们准备了几盒茶叶作为礼物。为了保证20万元钱的安全他打开一盒茶叶,将茶叶陶出来,将现金放进去。吃了晚饭,几个朋友喝了不少酒,窦先生就开车送他们,一路从宁夏路走到广饶路,分别把几个朋友安全送到家,临走给每个朋友一盒茶叶。最后这位朋友喝的多点,下车后拉着他聊了一会,看他拿出茶叶,还客气了一番。看时间不早了,窦先生就把茶叶放在地上,嘱咐朋友早点回家。回到家11点了,准备把钱拿回家,才发现装钱的茶叶盒子不见了。他马上返回市区原路寻找。最后实在没有希望了拨打了110, 得知20万现金已经被好心人送到了派出所。

  听说自己失而复得的20万现金放在派出所,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当晚,窦先生来到派出所,向民警描述了茶叶盒子的样子,和捡到的一模一样。为了安全起见,派出所民警要求他去银行打印一份流水账单,如果能对起来,这笔钱就可以拿回去了。9月22日下午13:30分,失主窦先生拿着准备好的流水账单来到登州路派出所认领丢失的现金,见到于峰后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多次向这位好心人鞠躬表示感谢。一次波澜不惊的物归原主,一张憨厚老实的笑脸,于峰用自己朴实的行动书写着一个普通人的诚信情怀,用自己善良的内心荡涤着人们灵魂深处的尘埃、以自己高尚的品质感召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拾金不昧并非偶然。于峰同志这次拾金不昧的行为在同事们看来也毫不意外。他捡20万现金而不昧并非偶然,从1995年入职公交集团以来21年如一日,工作积极、热心助人,他规范过硬的驾驶技术、严谨细微的工作态度,耐心周到的车厢服务多次得到乘客的表扬。今年4月份,他来到商务巴士公司,主动承担班车任务和夜间职工接送任务,工作中兢兢业业每天早晨都早早来到停车场将车辆内外擦拭干净,发车前认真进行车辆检修,确认车辆上路无隐患才出车。他发包车、班车时,真诚服务乘客的态度多次受到用车单位和职工的表扬。有一天执行班车任务时,平时经常乘车的一位刘女士却迟迟不来,于峰利用微信语音主动联系询问情况,得知刘女士右脚崴了。于师傅主动多绕行一个路口将刘女士搀扶上车,完成班车任务以后,又自己打车将刘女士送到医院,这件事让刘女士感动不已,给公司打来表扬电话。

  全体职工向他学习。公交集团党委副书记赵思嵩说:“公交员工于峰捡20万现金而不昧这件事,并不是偶然的。多年来,公交集团在打造一流员工队伍工作中,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抓手,弘扬‘诚信、创新、责任’的企业精神,培养员工提升文明素质,做社会良好风气的示范者和引领者,目前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已在公交集团蔚然成风,于峰的行为正是公交员工的高尚品质,良好的社会公德的具体体现。对此公交集团将对此事进行通报表扬奖励。希望全体公交员工向于峰同志学习,养成文明习惯,提高自身素质,做文明员工、做文明市民,为企业和城市的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山东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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