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5 20:24 | 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7-11-06 | 查看:8275次
沈桂萍
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同志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高度,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论断第一次写入党代会工作报告,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育、分化、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逐渐形成、发展壮大的历史,更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理性升华的历史。因此,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历史上中华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交往交流交融的认同,是对56个民族同呼吸、共患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核心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统一的大一统价值观内化为中华各民族共同的心理认同,维护国家统一成为中华民族意识中最高层次的认同。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成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各民族跨区域流动的历史活跃期,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走出传统聚居地,在全国各地流动,越来越多的地方成为多个民族共同居住、共同学习、共同工作、共同生活的地方。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大大深化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顺应这种形势,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实现各民族大团结的“金钥匙”,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目标。笔者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以下6个方面着力:
第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政治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截至2003年,我国44个少数民族建立了155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中领导下,坚持统一与自治、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各民族公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确保国家政令畅通,扩大各族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造就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群众信任和明辨大是大非的各族干部队伍,使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正能量。
第二,加快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经济基础。民族地区能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创新工作思路,通过优化转移支付、对口支援、扶贫攻坚等措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改善各族人民生活;通过西部民族地区富余劳动力向东部地区转移流动,向城市融入,深化各民族经济共同体联系。党的十九大再次要求各地区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加快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各族群众都能与祖国经济社会发展节奏同频共振,铸牢各族群众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识、共享现代化发展成就意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打下经济基础。
第三,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中华文化是古往今来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共享现代文化,加强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在交融中相互认同,在借鉴中实现创新性发展,铸牢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中华文化的意识,从中凝练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归属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
第四,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体认同的社会基础。随着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在全国各地流动,民族工作已经从边疆发展到内地,从农村延伸到城市,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扩大到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动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的从业结构、文化教育结构、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做得了和睦邻居,交得成知心朋友,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社会基础。
第五,依法处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法治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根本是中国公民共同体认同,是各民族公民对国家法律法规一体遵循的法治认同。要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坚持一般法律法规统摄民族因素,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和各级政府依法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通过各方面的法治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法治基础。
第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舆论基础。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民族大团结都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保证”。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社会主义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的“五个认同”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舆论基础。
总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铸牢56个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是铸牢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意识,就是铸牢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意识。只要56个民族同心同德,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必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民族与宗教教研室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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