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孙杰:我省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第一人

发布时间:2018-05-09 13:4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03-28 17:20 | 查看:1085次

  简介:他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得到延续他是我省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第一人,他的肝肾救了3名重症患他叫孙杰(化名),51岁,一场车祸让他陷入重度昏迷。家人自愿无偿捐出器官,又让他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得到延续。昨天,记者从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了解到,该院完成两例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肾脏移植手术。这是自去年卫生部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我省进行的首例心脏死亡病人器官捐献。

  一场严重车祸致脑死亡

  安医大二附院医务部副部长谢胜学介绍,孙杰是马鞍山市一农民,今年51岁,几天前因为一起严重车祸,陷入重度昏迷状态。由于头部着地,他的脑外伤非常严重,经抢救,孙杰最终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脑死亡后,可以借助先进的医学仪器维持患者的呼吸、心跳,但是没法改变最终心脏死亡的结果。”在了解到孙杰的病情及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后,他的妻子和儿子做出决定,在孙杰心脏死亡后,捐献一切能用的器官,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让亲人的器官在别人身上继续工作。

  3月11日下午6时,孙杰心脏停止跳动。安医的专家和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专家联合手术,两颗肾脏和肝脏经冷藏处理后,立即运至合肥。此时,适合移植的两名尿毒症患者和一位重症肝炎患者已经被筛选出来,准备接受移植手术。

  肾脏肝脏已成功移植

  家住合肥的王颖是名尿毒症患者,从2006年确诊后她就一直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在这样的“维持”中等待着肾源,等待生命的希望。接到医院电话的那一刻,王颖很激动,虽然最终配型不一定能成功,但是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太久。很快,血型和淋巴细胞配型结果出来了,王颖可以移植孙杰的肾脏。

  唐笑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确诊3年来,她心情沉重,每天以泪洗面。每个星期要到医院做3次血液透析,每次4小时。“肾脏不能工作排毒,平时连水都不敢喝。这样沉重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健康人永远无法想象。”

  就在孙杰死亡当晚,王颖和唐笑在安医大二附院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3月12日凌晨2点,两台手术顺利完成,患者15分钟后即自体产生小便,这也标志着孙杰捐出的肾脏已经分别在两名患者体内工作。此时,距离孙杰死亡时间不足8小时。

  而孙杰捐出的肝脏,也被及时移植到一名重症肝炎、深度昏迷的患者身上。手术后,该患者已经苏醒,目前正在康复中。

  试点9个月方现第一人

  安医大二附院副院长、省外科学会主任委员耿小平教授介绍,2011年4月,卫生部决定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时间从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2011年6月,安徽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要求,公布我省首批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然而大半年时间过去了,我省仅开展了这一例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手术。

  “此前没有开展,并不是这些器官移植手术本身有多难,而是缺少捐献供体。”耿小平称。有这样一组数据,我国每年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可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器官移植,器官需求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是150∶1。而与此同时,我国每年约有10万健康人因突发事件而死亡,器官捐献率仅为西方国家的千分之一。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但中国一直使用心脏死亡标准。”耿小平称,脑死亡以后,器官移植的功能要比心跳停止后的功能要更好,而且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确立了脑死亡的标准,在脑死亡的情况下就可以做器官捐献。“像这一例捐献事例中,如果不是家属在脑死亡后就做出捐献决定,等到心脏死亡后再决定,可能就来不及为其他患者做移植了。”

  捐献需所有直系亲属同意

  记者昨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到,根据标准,脑死亡案例的器官捐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经过严格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家属完全理解并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等。

  当专家判定患者为脑死亡后,会首先告知家属这一情况,“如果家属有意在患者死亡后将其器官捐献出来,将会有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向家属详细介绍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并要求死者的所有直系亲属都签署书面同意书,之后红十字会才会通知器官获取组织。”

  来源:安徽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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