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奉献)山西续彩艳:心映天平烂漫红(图)

发布时间:2018-04-26 16:1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9-06-03 | 查看:3082次

续彩艳,女,1974年4月生,山西省泽州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到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该同志认真、勤勉、果断、干练,是该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时间最长的女法官。十五年前,当她有幸成为人民法院中的一员时,就暗下决心要用心血和汗水乃至青春和生命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自己的拳拳爱民之心为这份崇高的事业增光添彩。十五年来,她时刻牢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的使命,坚持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服务,精于业务,勤于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怀爱民之心,行爱民之举,忠于职守,一身正气,脚踏实地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严格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公民权利的生杀予夺,事关社会的安宁祥和。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治邪恶是她的职责,那么,如何在审判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准确、及时审结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成为摆在她面前的难题。她一方面主动承担起较大比例的审判任务,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以收案时间先后排序,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开庭、调查、讯问被告人,晚上阅卷、撰写法律文书。对于每一件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庭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审结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成为“铁”案。她自独立办案以来,共主审刑事一、二审案件5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1000余件,担任审判长和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400余件。特别是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她作为审判业务骨干,更是承担起了极大比例的审判任务,每年主审刑事一、二审案和减刑假释案160余件,阅卷300余宗、7000余页,占到了全庭结案数的近三分之一,相当于近两名审判人员的工作量,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2007年6月,她调任刑一庭后,更加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在审判工作中,尤其是死刑案件,她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我市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更为可贵的是,她所审结的案件全部做到了审判程序合法,实体裁判公正,无一超审限案、错案和当事人缠诉的案件,经她审结的案件至今没有立案再审的。

2007年,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我市城区苗匠联办煤矿“3?18”矿难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非常复杂,该院院长亲自指挥,确定了包括续彩艳同志等在内的6名年富力强的审判骨干组成两个合议庭,担负案件审理工作,合议庭具体分工,由续彩艳主审其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两个主罪。为实现高效审判,她与合议庭同志从4月8日晚10时收到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起诉书的那一刻起,即开始了紧张的审理工作。18册4000余页的案件卷宗,历年少见,她们一道查阅案卷材料、组织庭审、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案例。案件的庭审持续了整整十六个小时,庭审结束时已将近凌晨。庭审当天正是她父亲住院手术的日子,但她没有向领导和同志们提任何要求。之后,她们牺牲休息日,连续几天加班至深夜2点多,完成了案件审理报告的起草打印装订,案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后,4月27日,公判大会如期召开,23名被告人被分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三年不等的刑期。案件从收案到形成判决,只用了半个月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1/3,实现了快速、高效、快审快结。案件宣判后,晋城市委对该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均给予较高评价。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获知该案的审理结果后表示非常振奋,说:“这对社会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重典治乱,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作出的努力。”

2003年2月,她受理了在我省造成极坏影响的高平市黑恶势力犯罪的余犯祁东升、王应门等11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涉案被告人之多,犯罪事实之复杂,12册2000余页的案件卷宗,都是历年少见的。当时正值受理案件高峰期,又逢年关,当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悦气氛中时,责任心和多年的工作习惯促使她毅然放弃了与家人团聚、共享良宵美景的温馨时刻。她审阅案卷材料,提审被告人,核实证据,制定庭审方案,组织庭审,两周后案件审结,11名被告人得到了及时严惩,受害人得以慰籍,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从百姓溢满理解、信任和感激的目光中,她读到了自身的价值,感受到了事业的崇高。

她审理的被告人樊土生等借口上访,煽动、聚集200余人到省城太原围堵省委大门两个多小时,致使山西省委机关车辆无法通行、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省委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钱保发等职务侵占案,张兆川、侯志荣等44名被告人非法买卖、制造爆炸物案,被告人胡振才诈骗、行贿案等,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被告人胡振才诈骗、行贿案,还是我市为数不多立案查处的行贿案之一。

胸怀大局,力求案件双效果

义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为民。一名法官的爱民之心、为民之行就体现在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

熟悉续彩艳的人都知道,她除了时刻牢记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使命,公正执法,襟怀坦荡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法律用得熟,调解工作做得好。她每年除审理刑事公诉案件外,还有40%左右的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她,这一类案件大部分因生活琐事、邻里矛盾引起,但就是这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不化解,矛盾会越来越大,甚至“一场官司世代仇”。所以,案件处理得好就有利于矛盾的缓和乃至消除,处理不好则可能加深当事人乃至家族间的矛盾,甚至影响社会安定,这时候,调解工作就尤显重要。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发出后,她更加认识到树立大局意识、力争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性。因此,对于这一类案件,她总是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设身处地为他们分析利害,做更多耐心细致的工作,尽量依法进行调解。而这样的调解也势必给原本就很繁重的工作平添更多更大的困难。调解用去了正常工作时间,她就在星期天加班阅卷。她用自己的火热之心感染着当事人的血肉之情。当看到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时,她的心也感到无比慰籍。多年来,她每年调解的案件都占到了个人审结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近三层,准确率100%,全案调解和执行部分赔偿款金额达100余万元。她的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勤于钻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她始终坚持学习、“充电”,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勤于钻研、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她率先对刑事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进行了改革,实现了该院刑事自诉案件二审程序由书面审理到开庭审理的转变,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让当事人有理赢得明白、无理输得服气;对于减刑假释案件,她也积极参与改革创新,并参与讨论、起草了我院有关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规程。此外,她还撰写调研文章,其中《关于我市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关于青少年两“抢”犯罪的情况调研》两篇文章还被推荐在二○○五年山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的年会上交流,当年,她当选山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撰写的《晋城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晋城市法院近三年刑事审判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分析和探讨》等受到了山西省高级法院的好评。

无私奉献,甘为审判献青春

作为女人,她的角色是多重的,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既要伺候好公婆,又要照顾好孩子。在这一点上,她深感愧疚。公婆体弱多病,每次住院,她总不能侍候左右,只好多值夜班,或者利用下乡办案回来的空隙,不顾劳累,多做好饭,捧到公婆的面前。父母年纪越来越大,她更是不能经常陪伴,只好由妹妹代劳。对于正在上学的女儿,很少有时间辅导和照顾。一次下乡开庭返回,天色已晚,这时她才想起丈夫出差未归,五岁的女儿还在幼儿园等着去接。她急切地赶到幼儿园,女儿已离开,四处寻找,都没有孩子的踪影,当她怀着负疚的心、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近家门口时,女儿正在门前的台阶上哭泣,看到她,女儿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放声大哭。她紧紧抱住女儿哽咽着说不出话,她不敢想象五岁的女儿是怎样独自一人穿过车辆拥挤的马路回到家的……

每当任务在身,不管严寒酷暑,不管山高路远,不顾家庭事急,她心里装着的首先是工作,手头忙着的总是案情。去年六月,她左膝关节急性积水,医生告知必须卧床休息,否则转为慢性病则很难治愈,但此时正值受案高峰期,她在及时手术抽水后,毅然放弃休息回到了工作岗位,白天下乡、阅卷、开庭,晚上做热敷、理疗,从未因身体的不适而影响工作。

她的勤勉敬业,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她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山西省"四打四整治"工作先进个人”、“晋城市第二届公民道德建设爱岗敬业模范”、“晋城市公正执法先进个人”、“晋城市十大优秀政法女干警”、“晋城市严打整治先进个人”、“晋城市优秀团干、新长征突击手”、“晋城市法院系统公正与效率模范”,还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四年被晋城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雄关漫漫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成绩和荣誉只属于过去,前进的道路还需要奋力开拓,群众认可和人民满意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除此之外,她别无所求。

来源: 山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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