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5 20:1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02-02 13:53 | 查看:2687次
有人说,不是每一朵花都能代表爱情,但是玫瑰做到了;
有人说,不是每一种树都能耐住干渴,但是白杨做到了;
有人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舍生取义,但是李浩做到了!
李浩,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水利局甘河子水管所配水员。
2005年8月19日上午11时左右,李浩象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来到二道坪分水闸门前准备调闸分水,忽然“救命啊,救命啊……”马路边一个孩子焦急的哭喊声从渠道下游传来,李浩抬头一看,距分水闸门下游约100米处一个男孩子沿渠道边跑边哭,而当时流水的渠道中时隐时现另一个娇小的身影,两只胳膊还不时在水面上挥舞着,被湍急的水流挟裹下向下游冲去。有人落水了!李浩心里一紧,“救人要紧”,他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骑上摩托车向落水的孩子追去。
赶到跟前,李浩发现落水的孩子虽惊恐万分但神志还算清楚,就大声向他喊“孩子别怕,别怕,叔叔想办法救你,你要注意别往渠边碰”。骑在摩托车上的李浩不敢耽误一点时间,一边安慰孩子一边合计搭救孩子的办法,他赶紧打电话通知上游看闸门人员落下闸门减小水流,同时让下游协管员将渠道下游的闸门提高,以免落水者经过下游闸门时受伤。在加速将摩托车骑到距落水者下游50米处,他立即停车跳入渠中准备从水流中截住落水者,但由于当时渠中流量为4立方米/秒,水流较急,刚跳入渠中的李浩就被水流冲的站不稳脚,几乎也被冲走,他只好扒住渠边的石头费力地爬上了岸。
这时二道坪村也有几位村民闻讯赶来帮忙,在找来粗绳后,立即一起往下游追去。此时,孩子在水中挥舞的胳膊已渐渐低落,情况更加危急了。在甘河子试验站闸门前,李浩与村民们进行了第二次搭救,他把绳子一头牢牢系在自己的腰上,另一头由岸上的两位村民拽住,再次跳入了急流中,还未站稳,他一个趔趄摔倒在渠中,胳膊和膝盖都被渠边的石头磳破,眼看孩子被冲到了跟前,李浩顾不得自己身上的疼痛连忙从渠中爬起伸出胳膊用力抓住了孩子的一只手,但由于落水时间长,孩子的体力几乎消耗殆尽,无力与李浩配合用力,在水流的冲击下,刚拉在一起的手又被水流冲开,孩子再次被急流往下游冲去。
熟悉渠道的李浩知道下游500米处还有一个闸门和桥洞,桥洞内石块杂草较多,若孩子再不被及时救起,在经过桥洞时可能就卡在里面,后果不堪设想。看到路边的小四轮,李浩又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连忙和小四轮驾驶员说好,将绳子的另一头绑在小四轮上,让驾驶员开动小四轮和他同步行动。在距离桥洞20米处,李浩第三次跳入水中,水流仍然湍急,靠着岸边小四轮的牵引作用,他慢慢将身体移到渠道中间,刚稳住身体,孩子也被冲到了他的面前,就在孩子被水流冲过他身边的一刹那,他使出浑身的力气一把抓住孩子的胳膊,趁势将孩子牢牢地抱在了胸前,在众人的帮助下,孩子被安全地救上了岸。此时,受到过度惊吓的孩子已被水流冲了两公里多路程,身上衣服早已尽数脱落,且有多处碰伤,但神志还算清楚。此时,当地派出所民警也闻讯赶到了现场,在将孩子交到民警手中后,浑身湿透的李浩骑上摩托车又去分水了。
被救的孩子是二道坪村村民范新生年仅12岁的儿子范传奇。 8月25日,范新生带着儿子与自发赶来的群众将一面锦旗送到了甘河子水管所,感谢李浩的救命恩情,同事们也纷纷赞扬他热心救人的行动,这时,平时活泼好动的李浩却腼腆起来,涨红了脸不知说什么好。事后,乌苏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塔城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李浩英勇救人事迹进行了报道,李浩同志英勇救人的事迹见报后,乌苏市水利局广大干部群众被深深感动,对他的见义勇为表达了深深的钦佩之情。2009年1月,在地区召开的政法系统表彰会上,李浩同志被授予“塔城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其见义勇为英勇救人事迹为广大青年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李浩1997年12月光荣入伍在36224部队服役,2001年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市水利局工作,多年在基层任配水员。
当问及他纵身跳入水中时是怎样想的,有没有想到有生命危险?他笑了笑,坦诚地说:“肯定有危险,当时渠道内水量大,流速很快,说实在的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想着赶快把孩子救上来!”当问及伤情,他轻描淡写:“没什么大不了的,伤了四五处,都是些皮外伤。”
李浩同志是一位诚实肯干、热心帮助他人的好小伙,他英勇救人的事迹最早可追溯至少年时期。李浩的妈妈向笔者讲述了十几年前的一件事:那是1992年夏天,正上小学五年级的李浩中午放学回家,在经过水利局预制厂大门口时听到院内有孩子的哭声,他跑进去一看,预制厂内的2米多深的大水池里扑腾着一个幼小的身影,而周围没有一个大人,李浩急忙放下书包跳入池中,费力地将小孩抱了上来,落水的孩子是家属院里的邻居,年仅5岁的小鹏飞。待小鹏飞情绪稳定后,李浩把他背在身上送回了家。
在部队参军期间,李浩与战友和睦相处,真诚待人,受到了连队领导的一致好评,被评为优秀士兵。虽然自己经济紧张,但在战友需要帮助时,他经常解囊相助。一次,一位家在伊犁的战友准备探家路费不够时,李浩就将自己的两个月的津贴都给了他,还安慰他说“我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也不爱吃喝,部队里给我提供衣食住行,我哪儿用得着钱呀”,但接下来的日子,李浩连买牙膏的钱都没了,他却依然每天乐呵呵的,当其他战友有困难时,他仍然尽全力帮助,是连队出了名的“热心肠”。
参加工作后,李浩兢兢业业,努力学习水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并取得了水利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工作中的李浩不仅将军人的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作风带到了水管工作中,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同时也把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的精神融入本职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用水户的广泛称赞。
在配水岗位上,李浩业务精,服务好,得到广大农户的一致好评。他经常利用工作间隙帮助村民拾棉花、装棉包,帮村民浇水、堵水口更是家常便饭,所以村民们都亲热地称呼他“小李子”,村上谁家有了困难事,只要小李子知道了都会上前帮忙。甘河子水管所配水员张新旭向笔者讲述了发生在工作期间的一件事:2007年6月,头道场子村村民郑兰花因车祸受伤,正赶上棉花浇头水,郑兰花丈夫外出打工,三个子女都在外地上学,躺在病床上的郑兰花正为30亩棉花地浇水的事情发愁时,李浩来到了她家里,一边安慰她安心养伤,一边联系两位村民一起为她家浇水,在得知郑兰花因住院经济紧张时,李浩又主动为其垫付部分水费,直到2008年2月,经济日渐宽裕的郑兰花才将垫付款还给李浩。
原甘河子水管所所长任新强告诉笔者:2007年7月,李浩的嫂子打电话给他,问能不能给李浩请两天假,原来,李浩已怀孕3个月的妻子前天意外流产,妻子在经受生理与心理上的痛苦之余,情绪十分低落,而忙于夏灌配水工作的李浩至今也没回来。任所长立即找到李浩,并安排其他配水员接替他的配水工作,特批了三天假让他回家照顾妻子,李浩这才放下手头的工作回去了。
从家人、领导、同事的叙说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有着朴实外表却又充满内在精神力量的李浩,一个富有英雄主义气质和具有严谨自律意识的李浩,一个不同凡响的普通群众,一个浑身闪烁着传统美德的现代青年。
朴实、真诚,是李浩的本色,敬业奉献、乐于助人是李浩的真实写照。李浩只是一名普通的配水员,但他凭着对党、对人民的热爱,对水利事业的追求,用青春和赤诚,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将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的高贵品格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的淋漓尽致。在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凭着与机智,凭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支撑,救起了危在旦夕的生命。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人的人性光辉,让我们在和平年代,再次目睹了平凡人的壮举。
来源:新疆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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