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1 20:4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年2月 | 查看:753次
人物故事:
单国勇,1970年9月出生,现任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2014年9月13日,绥芬河日月湖畔一女子落水,单国勇率先跳下湖救人,与其他几人奋力将落水之人救起。性命攸关的时刻,并不习惯水性的单国勇所表现的壮举,是他优秀品质在关键时刻的本能绽放。在工作岗位和生活中,单国勇一直是一个让人尊敬和爱戴的身边好人。壮举是平凡生活里的瞬间闪光,从而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了解了他。
遇人落湖,危难时刻显身手
9月13日早7点左右,单国勇和爱人在湖边散步,走到大湖东面,距离落水者10米左右时,发现一名女子落湖,单国勇快速跑上前施救,他爱人边跑边呼喊救人。“快来救人啊,有人落水了——”听到急促的喊叫声,在北海公园晨练的华武太极拳学员们寻声向湖边跑去,参与救人行动。
落水者距离岸边大概5、6米远,整个身体几乎要被水淹没,面部朝下,头部在水面若隐若现,在单国勇看到的一瞬间,落水者还扑腾两下,之后就不动,漂在水上了。眼看着落水者逐渐远离湖边,有六七米远,单国勇在岸边弯腰伸手抓,但太远。这时有一个人递过来一把环卫工人使用的大扫帚,约两三米长,边喊抓住边伸向落水者,但落水者并无反应。这时就来了很多练太极拳的人,岸上的人抓着扫帚的一头,单国勇抓着另一头向水里走。落水者逐渐远离岸边,下水后,还是触及不到落水者,情急之下,单国勇松开扫帚,扑向落水者,而这时落水者是背朝向单国勇,单国勇侧着身,左手在水中碰到了落水者的腿,一把抓住落水者的小腿,使劲儿把她拉向岸边。
单国勇松开扫帚,拉住落水者时, 及时赶到的华武太极拳习练者焦学文、马骏恩先后跳入水中,单国勇跳到水中抓到落水者衣服,和焦学文两人用力把她往岸上拖。由于堤岸下是斜坡,救人比较困难,马骏恩又跳到水中往上拉、抬,由于日月湖底下呈锅底形状,岸边有坡度,当时水已经到单国勇的脖子了,单国勇就想要尽快把落水者拉上来,如果再远一点可能就更难救了,再有就是赶快救起她,生存希望就更大一些。所以在水中单国勇边拖边喊:拽、快、快点……在湖边众人一齐用力终于把落水者救上岸。
优秀厅长,敬业尽职好品德
单国勇并不怎么会游泳,他多次提到,遇到这样的情况,人们都会义不容辞地下去救人,自己不过做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更何况自己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着把人平平安安救上来。
绥芬河人民法院副院长舒罡说,“单国勇是行政审判庭庭长,接触的工作复杂,经常接触一些复杂案例,不说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至少不骂你都挺难,但单国勇自2006年主管行政庭工作以来,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缠访缠诉案件,能做到这样实属不易,这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是分不开的,在办案过程中他对贫困当事人施以援助是常有的事。
单国勇说:“如果落水者需要司法方面的帮助,他愿尽己所能为其提供帮助。”
单国勇出生地黑龙江省东宁县老黑山南村,1991年毕业于绥化师范专科学校,大专学历,2005年获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取得法学本科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入党,该同志多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关怀下,在全院干警的帮助支持下,不断成长进步,曾历任经济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纪检监察室主任、行政庭庭长。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公正、效率为主题,深入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公正执法、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经过不断的努力,单国勇多次被院里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领导干部”,行政庭多次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2012、2013年年度被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高院授予“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弘扬正气,继往开来做好人
在9月14日的家宴上,妻子提到了这件事,当时66岁的母亲听到后先是有些后怕,随后便说道“救人一命,做了好事,值。”
单国勇说:“作为我个人来讲,只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没什么可炫耀的,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员,就要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再说,我是一名法官,就要有基本的做人准则,树立良好的人民法官形象。”
果敢的行为,是长时间以来正能量的累积,下意识的表现反而最是他真实的本质最不加掩饰的呈现。这样的呈现是绥芬河的骄傲!
愿意绥芬河这片土地上,更多的好人以各种途径被发现,走到人们的视野中来,为正能量的传播,添上厚重的一笔!
来源:黑龙江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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