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无效 社保缴纳套路需注意

发布时间:2018-03-31 22:08 | 来源:武汉晚报 2018-03-31 08版 | 查看:982次

企业缴纳社保耍“套路” 员工要敢于说“不”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让员工签“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跟员工签合同,工资收入中包括缴纳的社保,让员工自行到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30日,武汉“全民参保”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现场,市民反映的社保问题案例不少。武汉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劳动者,对于有些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不缴、停缴、缓缴社保的“套路”,一定要说“不”。

  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给其参保

  当日活动现场,市民吴先生现场咨询,他应聘到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公司HR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后转正,转正后再参加社保。吴先生询问,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他办理社会保险?2个月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这样就中断了缴费,买房等都要受到影响,这样合法吗?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无论武汉户籍职工还是非武汉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

  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无效

  要更多薪水还是要社保?市民陈女士现场咨询,她春节后跳槽到武汉一家知名企业工作,公司却告知,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以津贴、补助等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可以自行到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一个私下协议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全民参保计划对个人有啥好处?

  可以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了解自身参保状况,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政府了解掌握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状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现全民参保目标;有利于社保部门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确保广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记者章鸽 通讯员金睿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签字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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