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01 22:10 | 来源:2009年06月17日 13:00 央视网 | 查看:1818次
于春雨(候选人编号201),男,1976年3月出生,2008年8月牺牲,生前系辽宁省康平县山东屯乡金家村村民。
2008年8月20日下午2时左右,正准备收工回家的于春雨突然听到距离20多米远的辽河水里有人喊救命,不会游泳的他顾不上多想,扔下手中的镰刀,便快速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甩掉外衣,冲到河边,丝毫没有迟疑就跳了进去。
落水的是在那里捕鱼的同村12岁少年张金龙。小孩在水中奋力地挣扎,发现于春雨时便紧紧地抱住了他。于春雨用尽全力将小孩推上了岸。小孩的性命保住了,可于春雨却被急流吞没,不见了踪影。
闻讯赶来的村民迅速展开了大规模的救援,在河里拉起大网进行打捞,直到下午4时左右,在河下游1公里处,发现于春雨被冲到了浅滩上。因为落水时间过长,于春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于春雨平时乐于助人,谁家有难事,他都会伸手去帮,在全村口碑一直很好。村民王国泰家的粮食由于没有车辆运送无法出售,很是着急。于春雨听说后,主动用自家的车将王国泰的粮食分文不收地运送出去,还卖了个好价钱。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于春雨直奔村支书家,从兜里掏出100元钱捐给了灾区。
沈阳市政府授予于春雨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省政府追认他为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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