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异地救人被判非法行医? 南京中院微博澄清

发布时间:2018-02-25 11:5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06-28 14:31 | 查看:1808次

  中新网南京6月28日电 (记者 申冉)“职业医生火车急救产妇,南京法院判非法行医”,一条令人震惊的帖子27日晚引起网络舆论巨澜。这条网帖中所说的:“北医三院医师李芊在火车上帮助产妇生下孩子,但因为孩子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被患者诉至南京市雨花台法院,赔偿将近1.5万”,引起不少不明真相网友的愤怒。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澄清:“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引发的诉讼,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也并无李芊此人。”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医院进一步核实情况。。

  该条题为“职业医生火车急救产妇,南京法院判非法行医”帖子称“2014年1月21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师李芊在列车上帮助产妇生下孩子,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甚至在帖中还详细描述了法庭上进行审讯的情景,“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8日上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先在其官方微博上声明,在查询北京市执业医师与医疗机构信息后发现,并无李芊此人,并附上截图。

  随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即通过其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发布澄清消息:“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经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方网站核实,该院没有姓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

  并严肃指出:网络自由有边界。对恶意制造和散步网络谣言者将依法进行追究和制裁。同时,南京两级法院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虽然被造谣的法院及时作出了澄清,但是这样一条恶意造谣的帖子依然在迅速和广泛地转载和传播中,速度惊人,并同时引起了大量不明真相民众的愤怒情绪。

  “我刚从北京朋友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条消息,就有成都的朋友问我此事是否属实,很快,在南京的微信朋友圈中也大量出现了这条网贴。”一位南京市民王女士在采访中告诉记者,27日晚几乎是同时在多个地点的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这条曝光贴。

  不过,相对于微信朋友圈的封闭性所造成的读者对该条造谣贴难辨真假,在微博上,27日晚谣言刚刚出现时,就很快有医学和法学方面的专家和从业人士站出来予以更正。

  其中包括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于莺通过微博账号表示:“去卫生部官网上查一下就知道,北医三院妇产科并没有叫李芊的医生!”,更有法学界从业者立刻指出,“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条消息以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微博上搜一下,确认一下。果然一看微博的专业人士解释立刻知道是假的。”一位南京市民、大学生李同学这样告诉记者:“显然微博的开放特性对于谣言的自清自辩能力要远远高于微信朋友圈封闭的环境,对于止谣有很迅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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