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5 13:07 | 来源:贵阳晚报 2017年12月04日 A07版 | 查看:1276次
最终承认了错误,表示要好好孝敬母亲,让她安度晚年
作者:高松
本报讯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一种社会美德,也是年轻人的责任,每位老人都期望自己能有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尽享天伦之乐。然而在生活中,一些子女有能力却不愿赡养老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盘州市胜景街道办男子杨某因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并虐待87岁的母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介绍,11月20日11时许,一名87岁的老人向盘州市公安机关反映,其子杨某不对其进行赡养。接警后,盘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对此事进行走访调查。
经查,该名老人姓许,系盘州市胜景街道办村民。长期以来,老人的儿子杨某一家人住在新房内,却让其老母亲独自居住在距离新房500米处破旧不堪的老瓦房里,且对老人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冬季来临,老人床上仅有一床薄毯用以御寒,屋内缺乏基本的取暖用品。老人多次向其儿子杨某索要生活费,杨某不但不给,还次次恶语相向,村支两委多次上门做杨某的思想工作,杨某也依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走上了告状之路。
为教育和警醒当事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盘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介绍,在被执行拘留2天后,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好好孝敬母亲,让其安享晚年,为此,警方解除了对他的拘留,剩下的3天未执行。
(张红阳 王媛 本报记者 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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