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太6年收废电池280公斤 交环保部门处理

发布时间:2009-05-22 18:28 |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5月21日 | 查看:2606次

  家住上海曹家渡街道武南小区88岁的徐慧娟老太,6年收集废电池280公斤,最近被静安区被评为“十佳精神文明好人好事”。

  徐慧娟是一名小区志愿者、楼组长。

  2003年,在居委会举办的一次讲座中 ,老太得知废电池对人体有危害后,就开始在小区内收集废电池。

  为此,老人利用家中的旧衣服、外孙当年读书用的旧书包缝制了15只布口袋,并专门在口袋上写了“请把废电池放在小布袋内统一处理”的劝告语,挂在小区每栋楼的门口。每隔三五天,老人就去收集一次;每收集一次,就将废旧电池过一下秤,再将日期和数量记在本子上,然后将收集到的电池交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布口袋刚刚挂出去时,许多居民不理解,依旧随意乱扔废旧电池。老人没有泄气,始终坚持在小区每栋楼的门口挂出布口袋,并向居民宣传废旧电池的危害。时间一长,小区居民被老人的执著精神感动了,大家由不理解、不配合,到像她一样,纷纷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将废旧电池放进了布口袋里。

  老人告诉记者:“自己退休后没事做;想到废电池对人体有害,就开始了收集。”

  翻开徐慧娟的记录本,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她这几年来收集废电池的相关记录。如今,老人已记了两本本子,收集的废旧电池达280公斤。

  国外管理办法值得借鉴 将废旧电池送回可返还押金

  一节一号电池弃置于土壤中,可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农用价值;一颗“纽扣”电池中的污染物全部释放后可污染60万升水。目前,我国电池回收率不足2%,不少废旧电池由于没有规范回收,已造成了环境污染。

  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尽管早在1995年上海就已按照“有机”和“无机”的分类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2007年上海又在居民区推出了按照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的四色垃圾桶,但大部分居民还是没有养成废旧电池分类投放的习惯。

  因此,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不仅要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更应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对此,国外的管理办法不无参考价值。

  目前在国际上,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废旧电池回收方面有着非常完善的体系,通过对消费者征税等措施来保证废旧电池的回收。

  德国规定:只有能够被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要将使用完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交送商店或者废品回收站,然后由商店或者废品回收站转送处理厂进行处理。德国电池条例第六条规定,使用者不归还废旧电池,销售者在售其新电池时可加收13马克。甚至还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担当起区分有毒电池和无毒电池的责任,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电池时,每节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在美国,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交回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每买一节新的充电电池要多付3至5美元。

  与此同时,在废电池处理方面,目前很多国家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回收废电池并进行提炼处理。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给企业处理,每处理一吨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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