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7 10:2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6-05-24 | 查看:4758次
李锋强同志于1989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和治安科从事户籍管理工作。2004年2月,因工作需要被调到了刑侦大队工作,从此接手营救被拐卖的人员工作。今年45岁,常年破刑案、惩犯罪,战斗在打拐一线。只身辗转全国14个省区100多个市县,克服重重阻力,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参与破获拐卖儿童妇女案件79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9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113名,让近百个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他先后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爱我中华共创和谐社会优秀新闻人物”、“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和“云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3年5月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他是中宣部党建网《身边的感动》栏目展播《佤山雄鹰》纪录片的正能量人物。
李锋强和群众特别“投缘”,他喜欢串村走寨,和村民家里长家里短地聊聊天,有时顺手帮着干点活,赶上吃饭就随便在哪家搭双筷子,有事晚上回不去,就随便在哪家凑合一宿。“帮助群众就是我的工作”,李锋强总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这样的例子在他身上数都数不清。正是因为李锋强心系群众,亲民爱民,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从而与群众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群众只要发现有可疑的情况就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为沧源县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提供了大量的线索来源。在群众眼里,李锋强不仅仅是“打拐英雄”,更是他们的“贴心人”。在打拐工作中,李锋强每解救回一名被拐妇女儿童,内心就更多一份牵挂和责任,他希望被解救回的人不要增加家里的负担,他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到被拐人员家中开展回访帮扶工作,只要她们有困难,他都会尽其所能给予帮助,她们也把李锋强当做自家人,有什么事情都和他说,碰到困难也都愿意找他。目前,他个人筹资4万余元,帮助9名解救回的妇女在村里开起小商铺、建加水站、考驾照、开养殖场等,让她们自己创业,开始新生活。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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